活禽經營市場秩序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07 0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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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整頓和規范我縣活禽經營市場秩序,提高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能力,根據《關于整頓和規范活禽經營市場秩序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政辦發〔2008〕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認識整頓和規范活禽經營市場秩序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作,增加投入,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全面推進家禽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管,完善活禽經營市場動物防疫條件,規范活禽交易行為,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轉變家禽消費習慣,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從經營市場環節傳播擴散,保障人民群眾消費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組織領導
為了使我縣整頓和規范活禽經營市場秩序工作順利開展,經縣政府同意,成立縣整頓和規范活禽經營市場秩序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徐忠瑋(兼)。
整頓和規范活禽經營市場秩序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縣政府統一安排部署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實行聯防聯控,逐步建立活禽經營市場秩序監管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內容
一是規范活禽經營行為。活禽經營市場(含活禽批發、經營的城市農貿市場、農村集貿市場)選址和建設要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動物防疫、衛生、建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動監、商業、工商、衛生等部門要嚴格活禽經營市場開辦條件,控制城鄉活禽交易市場數量,城鎮中心活禽經營市場、農村已有的活禽經營市場經營區域必須要有獨立出入門,與其它農產品經營嚴格分開和相對隔離;要加強對各活禽經營市場的日常監督和聯合檢查,對其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實施嚴格監管,對不符合開辦條件的,要責令其停業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要堅決予以關閉。
二是加大活禽交易監管力度。要建立健全活禽報檢制度,對規模飼養場、養殖小區出欄出售的活禽,實施到場到戶檢疫,檢疫率要達到100%,檢疫合格的出具檢疫證明,允許進市經營,對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活禽及其產品,堅決不得上市經營;要建立完善的禽類標識制度和執行責任追溯制度,對經我縣活禽定點屠宰廠定點屠宰、依法檢疫合格并附有驗訖標志的禽類產品方可允許上市銷售。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強巡查,嚴禁在我縣城鄉市場外經營活禽及其產品。
三是加強市場活禽宰殺管理。動監、衛生、商業、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對我縣已確定的活禽定點屠宰場點建設和宰殺行為的指導和監管,嚴厲打擊禽類私屠亂宰和違法經營行為,對不符合活禽屠宰防疫條件的屠宰場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堅決予以停改或關閉。市場開辦單位要建立健全活禽宰殺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消毒、通風和無害化處理等設施、設備;通過設置圍墻等屏障,實行封閉管理,使活禽宰殺與銷售隔離;從事活禽宰殺的人員要符合衛生部門的要求,取得健康證明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活禽銷售人員和宰殺人員要佩帶工商、商業部門制定的全市統一的區分標志,不得相互交叉。
四是加強市場衛生管理。市場開辦單位要建立健全衛生、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各項衛生管理措施,對活禽經營、宰殺場所以及活禽籠具、宰殺器等堅持每日消毒,對活禽糞便、污物以及宰殺活禽的廢棄物等按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未經消毒的家禽糞便、污物以及宰殺活禽的廢棄物進入城鎮生活垃圾收集系統。
五是加強對活禽和從業人員的監測。縣動監局要針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傳播的特點和規律,制訂周密完善的監測方案,定期對活禽類產品、糞便、墊料等進行抽樣監測;縣衛生局要制訂、完善以活禽經營市場和規模養殖場高暴露人員為重點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監測方案,加強醫學監測。同時,縣動監、衛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定期互相通報監測結果。
六是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各鄉鎮(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在縣政府和縣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政府負總責,部門間分工協作”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應急預案,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加強突發疫情應急演練,真正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加強對市場管理和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活禽經營市場一旦發生禽只異常死亡或出現可疑臨床癥狀時,市場管理和從業人員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市場管理和從業人員出現發熱伴咳嗽、呼吸困難等呼吸道癥狀,要立即送醫療機構就診,并說明其詳細情況,衛生部門要及時進行診治、排查和報告。
七是加強輿論宣傳。電視臺、電臺、網站、報社等新聞媒體要對防控禽流感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和科學防范知識進行大力宣傳教育,增強活禽經營市場管理單位、從業人員的責任意識、守法意識和廣大消費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做到不宰殺、不買賣、不食用病死禽。同時,積極倡導食用冰鮮禽肉,引導消費者轉變宰殺活禽的消費習慣,樹立更加健康、科學、文明的消費觀念。
四、強化責任
縣動監、衛生、商業、工商等部門要在縣政府和縣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領導下,明確任務,強化責任,分工協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實行聯防聯控,建立活禽經營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要定期開展我縣活禽經營市場的聯合專項大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確保活禽經營市場規范有序、安全無疫。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督查,對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力導致重大疫情傳播和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的,將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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