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用社區小額信用貸款工作辦法(試行)

時間:2022-03-10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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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用社區小額信用貸款工作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更好地支持本市失業人員由謀職業,自主創業,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市財政局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管發[2004]17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信用社區(以下簡稱信用社區)是指以街道(鄉鎮

)轄區內失業人員誠實守信的個人品行記錄和個人信用承諾的方式申請辦理小額信用貸款的社區。

第三條信用社區的標準

(一)轄區內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失業人員全部建立信用檔案;

(二)轄區內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人員全部簽訂《建立信用社區個人承諾書》

(三)轄區內申請小額信用貸款的失業人員,參加創業培訓率達到100%;

(四)轄區內失業人員按時歸還小額信用貸款的還款率達到90%以上。

第四條信用社區的組成信用社區以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社保所)為基礎,以社區就業服務組織為依托,吸收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為成員,在區縣主管部門、擔保機構、小額貸款經辦銀行的指導下創建。

第五條信用社區的申請,評定信用社區由社保所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向區縣

勞動保障局推薦,區縣勞動保障局會同區縣財政局、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對符合信用社區標準的予以確認,并報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備案。

第六條信用社區的撤消

每個自然年度內,信用社區內失業人員按時歸還小額信用貸款還款率未能達到90%的,由區縣勞動保障局會同區縣財政局、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取消其信用社區的資格,并報市勞動保障局、財政部門備案。

擔保機構有權對信用社區辦理的小額信用貸款的項目資料及實際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有違反信用社區小額信用貸款規定的或有關資料不真實的、或在保項目發生經營危機的筆數占該信用社區小額信用貸款項目總筆數10%以上的,擔保機構可建議取消該社區的信用社區資格,并停上對該社區的小額信用貸款擔保,被取消信用社區資格的街道(鄉鎮),不能再采用信用擔保的方式申請辦理小額信用貸款。被取消信用社區資格的街道(鄉鎮),經過改進,需要重新申請信用社區的,按本通知的規定程序進行。

第七條2005年底前,北京市創業指導中心承擔沒有建立信用社區的街道(鄉鎮)信用社區的職能,在社保所的配合下,協調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開展失業人員小額信用貸款工作。此后,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及相關社保所承接并做好信用社區跟蹤服務工作。

第八條創業培訓

(一)申請小額信用貸款的失業人員應參加創業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二)市勞動保障局將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市承擔失業人員創業培訓的機構名錄,供失業人員選擇。

第九條小額信用貸款的申請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申請小額信用貸款的,應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信用社區,擔保公司、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各一份),并保證其真實性。

(一)小額信用貸款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創業培訓的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個體經營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六)申請人創業(貸款)項目可行性報告;

(七)申請人自有資金證明;

(八)經辦銀行需要的其它資料。

第十條小額信用貸款資格審核

(一)申請人填寫《信用社區小額貸款人情況調查表》

(二)信用社區對申請小額信用貸款的失業人員進行調查,了解其基本情況(包括;家庭經濟狀況、家庭成員就業情況,自謀職業的經營項目、經營地點、經營狀況,還貸能力,信用程度等),如實記錄其有關情況,并建立信用檔案。

第十一條小額信用貸款推薦

(一)信用社區根據申請人小額信用貸款的申請材料及實際調查的結果等情況,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向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出具推薦證明。

(二)2005年底前,未被認定為信用社區的社保所,受理失業人員小額信用貸款申請并經初步審核合格后,可將有關材料轉至市創業指導中心。

市創業指導中心委托相關社保所及創業培訓機構,根據小額信用貸款的要求,調查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并建立信用檔案.對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向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出具推薦證明。

(三)擔保機構與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簽訂擔保協議,為小額信用貸款提供擔保。

第十二條小額信用貸款審批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負責小額信用貸款的審批,發放。經辦銀行對借款人的申請進行最終審核,對符合貸款規定的,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發放小額貸款。

第十三條信用社區應加強對小額信用貸款人的登記管理,定期了解借款人的情況,對可能出現的貸款風險應及時向擔保機構、經辦銀行進行通報,并協助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的工作人員,做好小額信用貸款的到期清償工作,第十四條信用社區在日常工作中,在做好誠實守信教育,小額信用貸款有關政策宣傳的同時,還應開展多種形式的信用社區建設活動,樹立社區誠實守信、自主創業和按期歸還貸款的典型。

第十五條信用社區與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應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和解決小額信用貸款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第十六條各區縣應按照銀管發[2004]172號文件的規定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并將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開展失業人員小額貸款工作情況,按照再就業重點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考核,納入再就業政策實效行動的整改措施。市財政局根據各區縣建立擔保基金的規模給予適當的支持。

第十七條區縣勞動保障、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小額信用貸款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有專人負責,建立專門的指導、協調工作機制,對成績突出的信用社區給予表彰。

第十八條擔保機構、小額信用貸款經辦銀行及信用社區,根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小額信用貸款借、貸,還的核查和監督工作,對到期違約不能按時歸還貸款的,由擔保機構按有關規定負責其到期代償工作。信用社區負責協助擔保機構開展追償工作。

第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將失業人員小額信用貸款狀況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對惡意拖欠貸款的人員在金融機構之間予以通報。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根據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