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進一步加強“黨建帶團建”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4 0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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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縣進一步加強“黨建帶團建”工作實施方案

黨建帶團建

各鎮、豐溪林場黨委,縣直各系統黨委、局以上單位黨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共青團的領導,在黨的建設中帶領和推動團的建設,增強團組織的生機和活力,鞏固和擴大黨執政的青年群眾基礎,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現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共青團廣東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建帶團建”工作的意見》精神,特制訂大埔縣進一步加強黨建帶團建工作實施方案

一、新時期“黨建帶團建”工作的指導思想

新時期我縣“黨建帶團建”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共青團的領導,通過強化黨建工作,帶動團的思想、組織、班子、隊伍、作風建設和工作發展,不斷優化團組織的工作條件,不斷提高各級團組織的服務能力、凝聚能力、學習能力和合作能力,進一步增強團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把青年一代緊密地團結在黨、團組織周圍,繼續保持黨、團組織的先進性,確保黨的事業后繼有人、興旺發達。

二、“黨建帶團建”工作的目標任務

我縣“黨建帶團建”工作的目標任務是:力爭用三年時間,使我縣團的建設上一個新的臺階。其中,“五有”(有一個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強、工作能力強,深受團員青年信賴的領導班子;有一支充滿活力,能夠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的團員隊伍;有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適合團員青年特點、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特色活動;有一套行之有效、健全規范的工作制度;有能夠保證正常開展工作的必要經費和陣地)團組織在學校、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團組織中所占比例達到80%以上,在鎮村團組織中達到60%以上,在社區團組織和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團組織中各達到50%以上。在此基礎上,按照“四好”(班子建設好、主題活動好、支部建設好、陣地建設好)的標準,創建一大批“五四紅旗團委”。經過努力,逐步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基層組織體系和自我運轉能力更強,團員青年參與程度更深,社會化水平更高,更加富有效能的組織運行機制,使我縣團建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三、“黨建帶團建”工作的主要措施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縣“黨建帶團建”工作的主要措施是:把團的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加強黨的建設過程中直接帶領和推動團的建設,做到“六帶一優化”,即:帶思想建設,帶組織建設,帶班子建設,帶隊伍建設,帶作風建設,帶工作發展,優化工作條件。

1、帶思想建設,加強黨對共青團的思想政治領導。

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團組織的思想政治領導,始終帶領

團組織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求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每年至少給團員青年上一次黨課,做一次形勢報告。學習黨內文件、上黨課,應吸收優秀團員和不是黨員的團干部參加。要求28周歲以下保留團籍的青年黨員積極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和活動,通過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教育和影響廣大團員青年。團組織要及時向黨組織匯報團員青年思想動態,為黨組織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據。

2、帶組織建設,鞏固和健全團的基層組織。

各級黨組織對同級團的組織建設有直接領導責任。凡是

已建立黨組織的,團員人數在3人以上的單位黨組織應負責建立團的組織;未建立黨組織的,上級黨組織要負責建立團的組織。在機構改革中,各單位團組織的工作機構不得隨意撤銷、合并或歸屬于其他工作部門。在鎮(場)、農村,要按照“強鎮帶村”的思路,重視加強鎮(場)團委建設,配齊配強專職團干。要結合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工作,重視從青年黨團員和“農村青年星火帶頭人”中培養選拔團支部書記,并積極推薦他們進入村“兩委”班子。在學校,要積極探索與教育體制改革相適應的團組織設置方式和活動方式,進一步鞏固班級團組織。在機關單位,根據當前青年人數多、團員比例下降的特點,可結合單位實際要求團支部(總支)書記為青年工作負責人,將全體青年納入團組織管理范圍。在國有企業中要與企業黨組織的設置與調整相協調,合理設置企業團的組織和工作機構,積極探索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團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團的組織建設要與黨的建設通盤考慮。凡已建立黨組織的非公企業,符合建立團組織條件的都應建立團組織,尚未建立黨組織的企業但符合建立團組織條件的,基層黨組織要幫助企業先建立團組織,為以后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

3、帶班子建設,強化團干部的教育培養和配備管理。

縣直團工委、鎮(場)、學校團委應配備書記1名,兼

職副書記1-2名,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團支部(總支)應區別不同情況配備1名書記或副書記。新任職基層團委(團總支、支部)書記最高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0歲。

切實解決好團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基層團委(團總支、支部)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總支、支部)會議。基層黨組織中心組學習,要吸收同級團組織負責人參加。各鎮(場)、機關、企業、學校等團組織的正副書記,要按同級黨委(行政)職能部門或下一級黨組織正副職干部條件配備,并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鎮(場)具備條件的團委書記原則上要由同級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兼任。團委領導班子成員的任期一般應為一屆,最多不超過兩屆。各級黨委要有計劃地做好團干部的轉崗輸送工作。團縣委機關中層干部最高任職年齡為33歲。對于接近或達到在職最高年齡的團干部,團組織要主動向黨組織舉薦,黨組織要及時予以轉崗,對于特別優秀的,要給予重用。要加強對團干部的培養,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將團干部的培訓納入黨政干部的培訓規劃,有計劃地安排團干部參加各類培訓。

加強團干部的協管工作。黨組織在推薦、考察同級團委正副書記人選時,應與上級團委協商,必要時可邀請上一級團委派人參加。在黨委討論決定任免同級團委正副書記前應書面征求上一級團委的意見。上級團委對下一級團委領導班子成員負有考察、培養和教育的責任,對他們的使用應積極向黨委提出建議。因工作調動出現團委(團總支、支部)正副書記空缺時,應在3個月內配齊。

4、帶隊伍建設,為黨組織源源不斷地輸送新鮮血液。

突出抓好“推優入黨”工作。各級黨組織要把團組織的

“推優”工作作為發展黨員工作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納入發展青年黨員工作規劃,指導團組織完善“推優”制度,規范“推優”程序,積極落實28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和團員入黨一般要經過“推優”的規定,真正使“推優”工作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使團員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來源。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加強優秀青年人才的培養推薦工作。鎮村團組織要注意掌握農村青年人才信息,團縣委要建立青年人才信息庫,積極做好科技、管理、經濟、法律、文化等各類青年人才的推薦工作。黨組織要加強對青年人才的培養教育和選拔使用。

5、帶作風建設,引導團員青年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各級黨組織要指導團組織通過多種形式,對團員青年進行正面教育和引導,幫助他們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不斷提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自覺性,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增強抵御各種歪風邪氣的能力。要積極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導廣大團員青年遵守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加強自身修養,提高道德素質,在社會做個好公民,在單位做個好職工,在家庭做個好成員。要在廣大團員青年中開展“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現代公民意識教育活動,培養團員青年樹立崇尚科學、勤于學習、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奉獻社會的良好風尚,使團員青年成為開創社會主義文明進步新風的生力軍。

6、帶工作發展,發揮團組織的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各級黨組織要指導團組織圍繞黨政工作大局開展各項

工作和活動,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團的工作。要把團的工作納入本地區、本單位的工作規劃和目標管理,給團組織交任務、壓擔子、提要求,加強工作檢查、督促,及時幫助團組織解決工作中的問題。要明確一位黨組織負責人分管、一位政府(行政)負責人聯系團的工作。各級黨組織要支持團組織依據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和活動。在研究制定涉及青少年事務的政策措施時要聽取團組織的意見,設置有關青少年事務的工作機構應吸收團組織的代表參加。

7、優化工作條件,為基層團組織開展工作提供必要保證。

黨組織要協調、推動各方面的力量支持、關心團的工作,為團組織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團工作經費要列入預算,作為單項經費列出。各鎮(場)、學校及機關單位團組織的辦公場所要進行規范化建設,做到“四有一規范”,即:有牌子、有辦公室、有辦公桌椅、有檔案櫥柜、規范制度上墻。

四、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黨建帶團建”的工作機制

1、建立“黨建帶團建”工作目標責任制度。

各級黨組織要層層建立“黨建帶團建”目標責任制,黨

委書記是“黨建帶團建”第一責任人,應發揮主導作用。黨委組織部門、團委是“黨建帶團建”工作的職能部門,要統一規劃制定階段性目標,各鎮、各單位要成立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此項工作。具體要做到“四個統一,五個銜接”,即:統一部署規劃、統一配置力量、統一檢查指導、統一考核驗收,實現團的思想教育工作同黨的思想教育工作相銜接、團員隊伍建設與黨員隊伍建設相銜接、團干部隊伍建設與黨的干部隊伍建設相銜接、團的陣地建設與基層黨組織的陣地建設相銜接、團建與黨建的目標管理體系相銜接,真正把“黨建帶團建”工作落到實處。

2、建立“黨建帶團建”工作例會制度。

要定期召開由黨委分管領導親自主持,黨委組織部門和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團委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黨建帶團建”工作例會,聽取基層團組織建設的情況匯報,制定基層團組織建設的工作規劃,決策重要問題,確定工作重點,進行工作部署。各基層黨委每半年要聽取一次團工作專題匯報,并解決一些有關基層團組織建設全局的突出問題。各級團委書記要擔負起團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及時掌握團建工作動態,研究解決團建工作新情況、新問題,要求每年團內主持研究團建工作不少于4次。

3、建立“黨建帶團建”工作聯系點制度。

各級、各單位黨團組織要確定本級、本單位“黨建帶團

建”工作聯系點,主要領導要帶頭抓好工作聯系點,每年有一定時間駐點并解決具體問題。要通過解剖典型,分析個性,研究共性,對企業、農村、社區、學校及機關事業單位的基層團建工作提出有針對性的指導意見,提出體現行業特點的工作目標和要求,并認真組織實施。縣將在鎮(場)和縣直單位選擇部分單位作為聯系點或示范點,各鎮、各單位黨團組織也要精心選材和培養一批有時代意義和行業特點的黨建帶團建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其示范引導作用。

4、建立“黨建帶團建”工作考核制度。

要把創建黨建先進單位與創建團建先進單位有機結合,

團建工作不達標的,黨組織不能評為黨建先進單位,黨組織負責人不能評為先進個人。要把黨團組織加強“黨建帶團建”工作情況作為考核各級、各單位黨委、團委及主要領導工作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縣委將定期對各鎮場、各單位“黨建帶團建”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中共大埔縣委組織部共青團大埔縣委員會

20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