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第二屆地方志編纂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3-10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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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鶴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開展第二屆地方志編纂工作的通知》(鶴政辦發〔2003〕61號)精神,結合**區實際,將從2003年開始全面開展第二屆地方志編纂工作。為很好地完成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堅持存真求實的方針,運用現代科學和方法,全面系統、實事求是地記錄地情,記述改革開放的偉大歷程,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振興**經濟服務。
二、目標任務
承編任務自2003年開始到2005年12月前完成志稿編寫任務。
編纂志書實行承編責任制和主編負責制。編纂委員會全面領導修志工作,按照國家“一納入、五到位”(即納入各地社會發展計劃和各級政府的任務之中,做到領導到位、機構到位、經費到位、隊伍到位、條件到位)的要求落實,并對志稿提供的史實和體現的觀點負全責。
三、組織機構(略)
修志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點:二樓檔案室。
修志辦室主任:
副主任:
成員:
四、要求
(一)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有針對性、前瞻性、實效性地為社會發展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為基層群眾服務。
(二)“修志為用,用而修志”。深入開發方志資源,挖掘用志潛力,加大用志力度,擴大用志范圍,注重用志效果,實現地方志的成果價值和“資治、存史、教化”的三大社會功能。
(三)要加強對修志人員的培養,努力提高其政治和業務素質。修志人員要發揚“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修志精神,高質量地完成第二屆地方志編纂任務。
(四)要妥善解決好經費問題。志書編寫的日常編纂經費由承編單位承擔,出版經費由同級財政統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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