棟梁工程扶貧助學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24 02: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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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梁工程扶貧助學工作意見

為幫助品學兼優、家境貧困的學生順利入大學深造,根據縣委辦〔2015〕76號文件和縣扶貧基金會的要求,現就鎮開展2015年“棟梁工程扶貧助學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活動目的

發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樂善好施”的優良傳統,倡導高尚的慈善取向,向寒門學子伸出援助之手,匯聚社會資源,培育祖國棟梁人才。

二、資助條件

(一)學生條件

2015年入學的本科、專科大學新生和在校貧困大學生以及特別貧困的中學生。

(二)家庭條件

1、孤兒;2、低保戶;3、扶貧部門建檔立卡貧困戶;4、貧困殘疾人(戶);5、下崗職工困難戶;6、單親家庭困難戶;7、其他原因困難戶。

(三)其它

在教育局申辦了生源地助學信用貸款的貧困生優先給予資助。

三、資助標準

在畢業學校申請市、縣資助的大學新生,由市、縣確定資助標準。申請鎮扶貧資金資助的大學新生,資助標準不低于3000元。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程序

1、市、縣級資助的大學新生,由學生向原就讀高中學校申請,學校初審,縣扶貧基金集中,鎮扶貧協會調查,鎮政府審查,縣棟梁辦審定,并在《縣通訊》、縣電視臺等媒體上公示。

2、鎮級資助對象由貧困學生向鎮扶貧協會申請,再由鎮扶貧協會與同村扶貧互助會調查核實,政府審定,協會公示,送縣棟梁辦備案。

3、在縣外就讀的高中畢業生,向就讀學校申請,學校初審后由本人將初審資料帶回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

(二)時間要求

1、市、縣資助對象的申請資料于8月3日前由學校統一收集,8月4日交縣棟梁辦,8月5日返鎮政府審查,8月8日前交縣棟梁辦審定。

2、鎮級資助對象申報材料于8月8日前交鎮棟梁辦,8月15日前調查核實完畢并預以公示,8月20日前政府審定,8月25日與受助學生落實資助資金,8月31日前資料歸檔,并上報相關材料。

五、資金籌集

(一)籌集形式。本次活動所需資金主要通過捐贈的途徑解決,籌集范圍為鎮內黨政干部、事業單位(含學校、醫療衛生單位)職工、駐鎮單位、駐鎮企業以及社會愛心人士。

(二)捐贈標準。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捐贈100元,其中享受副科和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及以上待遇的人員原則上捐贈200元,機關、事業單位捐“一日”辦公費;企業捐“一日”利潤,鼓勵與貧困學生結對幫扶,倡導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捐贈。

(三)資金籌集。機關干部捐贈由鎮財政所負責收集;學校及學校干部教職工捐贈由鎮教管中心負責收集并交財政所管理;醫療衛生單位及干部職工捐贈由鎮食品藥品監督所負責收集并交財政所管理;企業及企業干部職工的捐贈由鎮經發辦和鎮扶貧協會負責收集并交財政所管理;社會愛心人士捐贈由扶貧協會負責收集并交財政所管理。

(四)捐贈時間。機關、單位、部門應于7月20日前完成捐贈收集工作。

六、資金管理

鎮棟梁工程資金全部交鎮財政專戶,專款用于本級資助對象,并將捐贈資金和受助學生以簡報形式通報捐贈單位、企業、機關、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