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應急救護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09 06: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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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應急救護工作意見

為廣泛開展應急救護知識普及培訓工作,提高市民防災避險、自救互救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市應急

救護培訓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應急救護普及培訓工作,到2012年年末,全區公安、教育、建筑、旅游、安全監管等行業部門從業人員救護知識普及率不低于35%,取得紅十字救護員證人員達到2.5%;2014年年末,普及率不低

于60%,取得紅十字救護員證人員達到5%。到2014年末,全區普通市民應急救護知識普及率不低于16%,每100-200人中有1名培訓合格的紅十字救護員,全區初級衛生救護知識普及率和救護員培訓合格率

達到國家標準。

二、培訓內容

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救護培訓大綱》規定,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傷員搬運四項技術,現場心肺復蘇、創傷急救基本技術;中毒(化學和食物)、中暑、觸電、溺水、燒燙傷、氣管

異物阻塞等意外事故及家庭急救緊急救護知識和技能;公共安全、防災避險基本知識技能等。

三、工作步驟

全區應急救護培訓工作自2011年4月份開始啟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籌備啟動階段(2011年4月—5月)。建立區應急救護培訓辦公室,召開相關責任單位協調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救護培訓工作。各街道、相關責任部門按照培訓目標任務制定培訓計劃,組織參訓人

員,安排培訓場地,全面啟動應急救護培訓工作。

(二)深化推進階段(2011年6月—2013年12月)。優先滿足高危行業培訓需求,重點在傷害事故易發的公安消防、建筑工程、警務保安、傷害事故易發的企業等行業全面鋪開,逐步向大中小學校、街道

社區延伸。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4年末)。檢查、評估全區應急救護培訓工作,建立健全救護員信息資料數據庫,建立長效機制,使救護普及培訓工作成為政府倡導、企業需要、群眾受惠,社會各界支持的常

態工作。

四、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

由區紅十字會牽頭成立區應急救護培訓協調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應急救護培訓工作。

(二)職責分工

區紅十字會:負責分解全區應急救護培訓工作年度目標,督促、檢查、考核各部門落實職責分工及完成年度目標情況,負責救護員考核、發證工作。

區應急辦:負責全區應急救護普及培訓的協調工作。

區教體局:負責在中小學及幼兒園師生中開展救護知識普及培訓工作,組織學生開展避險逃生演練和自救互救知識技能比賽。

區財政局:負責救護培訓經費的保障工作。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的救護培訓工作;結合崗前培訓、職業資格培訓、失業人員培訓開展救護知識普及培訓工作。

區城管局:負責組織城管系統救護知識培訓工作。

區安監局:負責將救護技能培訓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

區衛生局:負責組織基層醫務人員應急救護培訓,共同做好社區居民應急及健康保健知識普及培訓工作。

區旅游局:結合導游員年審培訓工作,負責對導游員進行救護知識培訓;協助組織星級飯店等一線員工參加救護知識學習培訓。

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救護培訓工作。

交警大隊:負責組織交通警察、機動車駕駛人員的救護知識培訓。

消防大隊:負責組織消防人員救護知識培訓,配合有關單位做好救護演練。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做好轄區內重點行業、社區居民的救護培訓工作。

五、經費保障

為保障全區應急救護培訓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培訓堅持公益性原則,培訓經費由區財政保障,納入專項經費預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應急救護培訓工作是全區應急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以人為本的民心工程,關乎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以及社會的和諧穩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對人民生命

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把應急救護培訓工作作為保民生、保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廣泛發動,積極推進,抓好落實。

(二)積極協調,加強溝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相互協作,對在培訓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與區紅十字會、區應急辦聯系溝通,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工作機制,共同推進我區應急救護培訓工作

健康有序發展。

(三)科學指導,加強監督。區紅十字會要不斷加強對全區應急救護培訓工作的統籌指導,嚴格按照要求,統一教學計劃、統一教材、統一質量標準、統一考核發證;要加大監督力度,定期通報各行業

部門工作進度情況,確保救護培訓目標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四)選樹典型,表彰先進。區紅十字會、區應急辦要組織開展優秀師資、優秀急救員、優秀組織單位評選活動,對救護培訓工作先進單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