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山湖保護立法意見
時間:2022-03-20 0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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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法制辦公室:
《市軍山湖保護條例》已正式列入市人民政府年立法計劃,擬定年8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委托縣人民政府草擬法規初稿(起草稿)。責任單位為: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縣人民政府。縣政府法制辦于年2月前,在立法調研的基礎上草擬了起草稿,并多次征求各方意見后,進行了三次修改,形成了《市軍山湖保護條例》(起草稿第三稿)。
年4月13日,市人大、市政府的有關部門研究確定:成立軍山湖保護委員會(簡稱保委會),行使縣人民政府對軍山湖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職能。
保委會下設辦公室(簡稱保委辦),保委辦設在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縣水利局),負責軍山湖保護的具體工作。
主管部門確定后,由主管部門組織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和今后保護工作的需要,對起草稿作進一步的修改、完善。此項工作須在5月底之前完成。
縣政府法制辦應積極配合縣水利局做好起草稿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的銜接,負責起草稿的呈報工作。
其他各有關單位應加強協作和配合,認真負責地完成軍山湖保護立法過程中的相關工作。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有關部門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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