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規劃區違法建設治理意見
時間:2022-03-20 09:00:00
導語:縣城規劃區違法建設治理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違法建設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城市總體規劃而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的行為。違法建設行為包括: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證》進行建設的;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證》規定的內容進行建設的(含不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的建設工程位置、功能、層數、標高、建筑面積、建筑高度和建筑造型以及其他要求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不按土地使用證確定的位置、用途、面積及其他要求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其他違反城市規劃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進行建設的行為。
近幾年來特別是去年以來,縣城規劃區內一些地方違法建設問題十分突出,局部地方呈泛濫之勢。主要表現,一是違法建設,包括未經許可,擅自拆房翻修;未經許可,擅自在樓頂加層;辦理了規劃和土地手續后,在建設過程中不服從管理,擅自擴大占地面積、超層建設;在居住區內或通道上擅自搭建構筑物、在臨街搭建不符合規定的雨棚或設置影響觀瞻的廣告等。二是非法占地,包括縣城規劃區的金缸城新區、銀杏沱港口區、九里工業園區未經行政許可,非法占地搶建居民點和房屋,非法挖砂取砂的違法建設行為,非法進行隱形房地產開發的行為。三是在防洪溝、河道、公路兩側等地段違法搭建構筑物,影響防洪和公眾安全的行為。違法建設嚴重侵蝕城市公共資源,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嚴重影響城市對外形象,嚴重危害社會公平正義,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制約城市建設發展,嚴重敗壞城市社會風氣。為了加強縣城規劃建設管理,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遏制違法建設,促進縣城規劃建設管理健康發展,針對我縣縣城建成區和規劃控制區違法建設現象特別嚴重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對違法建設的處理,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法律為準繩,打擊少數,教育多數,遏制違法建設蔓延勢頭,理順建設秩序,促進縣城建設又好又快發展,努力構建宜居宜旅縣城。
對違法建設的處理,必須遵循四項原則。一是依法依規的原則,對違法事實要依法認定,對違法建設的處理要依法依規,要依法執法;二是實事求是的原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不同情況合情合理地處理;三是從嚴從快的原則,為了迅速有效地遏制違法建設蔓延猖獗的勢頭,必須在法律范圍內從嚴從快查處,維護法律的尊嚴;四是人性化的原則,要立足于教育轉化,盡可能地引導違建者自我糾正,盡可能地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分類處理
(一)縣城建成區(3個社區所轄范圍)和縣城規劃控制區(5個村委會所轄范圍)內年10月18日縣人民政府下發《縣縣城規劃區個人住宅規劃建設管理辦法》(政發〔〕39號文件)之后發生的違法建設,進行分類處理。
(二)在本次專項整治行動以前已完工的違法建筑物,對城市發展相關規劃影響不大,對業主依法實行沒收處罰;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依法予以拆除。
(三)正在進行的違法建設,采取停電停水等方式,實行全面停工整治。一是符合建房條件,對城市規劃沒有大的影響的,依法實施處罰后,在規定時限內補辦、完善國土、建設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在規定時限內不辦理、完善國土建設手續的,依法予以拆除。二是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依法予以拆除。三是對超層或擅自加層的由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拆除(限期不超過5天),限期不予拆除的,予以強制拆除。
(四)規劃控制區(城郊5個村委會所轄范圍),近期建設用地紅線以外未經審批建房,但沒超過一戶一宅,也沒超過3層并符合建房條件的,責令其補辦相關手續;紅線以內的違法建設,由縣規劃主管部門鎖定違法事實,限期自行拆除,限期內不予拆除的,予以強制拆除,征地不納入實物調查(已納入實物調查登記的應進行清理),拆除不予補償。
(五)對占用公共通道、綠化帶和排水溝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由縣城管綜合執法局依法予以拆除。
(六)對因災倒房而無房居住或者原有房屋成為危房不能居住而違法建房的,對規劃和建設沒有大的影響的,由規劃和國土部門責令其補辦手續;對規劃和建設有大的影響的,由規劃主管部門限期業主自行拆除,不予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
三、部門齊抓,遏制違法建設
(一)明確職責任務,實行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制。違法建設分類處理由縣人民政府組織,縣城管委辦公室牽頭負責實施,相關部門、鎮政府及相關村(居)委會全力參與配合。縣政府辦公室負責違法建設分類處理行動的總協調。縣住建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水利局、縣城管局、縣城管綜合執法局按照職責職能負責行政執法,對違法建設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牽頭實施違法建設分類處理工作。縣公安局負責分類處理行動的安全工作,對暴力抗法行為實施打擊,為整治行動保駕護航。縣財政局負責整治行動的經費保障。縣監察局負責對違法建設中違紀問題的調查處理。縣地稅局負責違法建設中偷漏稅行為的調查處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違法占公路建設的處理。相關供水供電單位負責對違法建設工地的停水停電工作。縣廣電局負責分類處理行為的新聞報道工作。縣法制辦負責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在分類處理行為中的依法行政工作。以上各單位和鎮人民政府及相關村(居)委會要相互配合,服從指揮,切實抓好違法建設分類處理工作。
(二)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是否符合規劃和強制性規范要求,由縣住建局、縣國土資源局依法依規作出認定;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由建設業主在規定的時限內自行聘請有專業資質的質量鑒定機構作出書面質量鑒定予以認定。
(三)縣房管局對城區個人建房進行房產初始登記必須經過規劃和國土部門審驗規劃和土地手續并簽署意見。
(四)對非法建筑縣房管局不得辦理產權證,嚴禁買賣。
(五)違法建筑的拆除,由規劃主管部門下發限期拆除的法律文書,責令其自行拆除并承擔安全責任,逾期不拆除的,由縣人民政府組織強拆。拆除費用和損失由違建人負擔,違建人不予支付的,由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違法建筑的沒收決定,由規劃主管部門依法作出,可以申請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行為;監察部門要對整治行為中發現的具有違法行為的國家工作人員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四、做好后續工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一)縣住建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水利局、縣交運局要制定具體措施,并形成制度,從即日起,新建的建設工程項目(含自建住宅)必須完善國土、建設手續后方可動工建設。
(二)建立《巡查與監督檢查制度》。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交運局及鎮政府和相關的村(居)委會組織專人巡查,對違法建設行為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予以制止和打擊。
(三)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城管局、縣城管綜合執法局等相關執法部門要落實好《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和《限時辦結制》,提高執法實效。
(四)暢通違法建設投訴熱線。專人值班,定人登記,做到禮貌待人,文明服務,認真及時處理投訴。
五、嚴格組織紀律,確保安全作業
(一)在集中整治違法建設行動期間,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透露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處理方案。
(二)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必須公平、公正、陽光執法,不得接受當事人的吃請和賄賂,嚴禁辦人情案,嚴禁徇私舞弊。
(三)執法人員在對違法建設強制性拆除過程中,必須統一思想,工作到位,嚴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實施,在拆除違法建筑過程中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這次分類處理工作,全縣相關部門、鎮政府及相關村(居)委會要樹立一盤棋觀念,聽從指揮,密切配合,認真履職,扎實工作,確保圓滿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 上一篇:黨委反腐倡廉工作意見
- 下一篇:水系環境綜治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