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加強校園安全管控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01 0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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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門和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務必將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工作機構、人員及聯絡員名單于年8月10日前報區教委。聯系電話:67824141
一、工作責任
責任領導:
主要責任單位:區教委
責任單位:區綜治辦、區財政局、區教委、區房管局、區建委、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分局、區文廣新局、區市政委、區氣象局、區交委、區交警支隊、區消防支隊、區衛生局、區國土分局、區環保局、江北供電局和各鎮街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學校的安全主體責任,通過在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單位)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特別是中小學D級危房)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加強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擾亂學校教學及師生安全的違法行為,嚴防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學校安全。
三、工作重點
一)否有一名副校長(園長)分工負責和專門人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并對所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監督考核;否認真開展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對不良行為學生有幫助的措施;否對學生在校的重要時段和重要地點進行監控管理;學校建筑和消防設施及其他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D級危房整改,校舍安全及學校安全管理。全面檢查學校安全工作。校(園)長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特別是學校經過房屋等有關部門和專家鑒定的D級危房,學校是否采取立即拆除,一時不能拆除的否采取立即封閉等措施,對D級危房的整治是否有工作預案、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
二)特別是普九”期間修建的房子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學校是否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否有制度杜絕學生在寢室和教室內使用各種微波爐、電熱杯、電熱棒等;否針對學生在清明等傳統節日上墳掃墓時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學校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隱患排查的各項制度、應急預案等。消防安全情況。全面檢查各學校的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三)否反復教育廣大師生不要乘坐無牌、無證、摩托車、超載車輛,交通安全及校車管理。各學校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是否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實施監測情況;接送學生機動車駕駛員是否具備合法資質(特別是民辦幼兒園校車存在管理不規范、超載等問題嚴重)否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更不要無證駕駛摩托車、未滿十二周歲不準騎自行車等警示教育。否建立了學校校車運行情況管理臺帳;校園周邊及學生行走的主要通道的交通警示標志是否齊備;否有交通管理工作預案、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
四)依法清理學校醫務人員有無從業資格,學校飲食、公共衛生安全和疫情防控。對學校水源(含二次供水)食堂和從業人員進行全面檢查。否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學生食堂食品購買、運輸、儲藏、加工是否符合衛生標準;食堂是否烹飪出售食用菌、四季豆、涼菜等存在隱患的食品;食堂工作人員是否持健康證上崗和定期體檢;食堂是否嚴格實行定期消毒制度;水源是否符合國家飲用水水質標準,二次供水是否管理到位;學校有無預防突發性流行病和傳染病的措施,校園周邊的飲食、副食攤點是否證照齊全,否銷售“三無”或過期食品。否建立了對學校食品衛生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隱患排查臺帳。
五)特別是租用的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堅持排查制度,常用設施設備。各學校對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廁所化糞池沼氣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是否經常組織排查;對有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是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宿舍。否建立了對以上設施設備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隱患排查臺帳。
否按有關規定每年進行檢測,六)防雷、防汛安全。各學校防雷、防汛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否組織對廣大師生開展以“防雷防汛”為主題的教育活動,否舉辦“防雷防洪防汛”相關安全知識講座,否向師生介紹了預防雷電的常識,室內防雷的措施,人被擊傷后的應急措施以及防汛相關知識,否要求學生在沒有父母等大人陪同下不得獨自到河邊玩耍或看洪水;雷雨期間不得看電視或接電話等等。否組織全體學生進行了防洪撤退應急演練,要求全體學生在老師的指揮下按照防洪撤退路線有序撤離。否建立了防雷防洪防汛安全隱患排查臺帳、工作預案、措施等。
否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七)防地質自然災害情況。對學校周邊和校園內可能受到滑坡、塌方、雷擊、泥石流、洪水等危害的校舍是否請有關部門和專家鑒定。學校是否建立了校舍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隱患排查臺帳、工作預案、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制度。
否通過墻報(黑板報)校園網、廣播站、班會(隊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宣傳形式,八)防溺水安全教育情況。學校是否組織師生和當地鎮街政府聯合對校園周邊存在河、溪、池、塘、水庫、積水坑地等危險區域進行排查;否對排查出有溺水危險的地方及時報告區教委和當地鎮、街政府、村社;否采取督促危險水源相關業主落實警示標志和在410月期間堅持在有溺水危險區域進行巡邏、勸阻等防護設施;校園內是否有警示標語。對學生進行反復告誡,不管在任何時間和任何地方都不能私自到江、河、溪、池、塘、水庫等危險水域游泳(游玩)嚴禁學生擅自下水游泳、洗澡等教育,否有防溺水工作預案、
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
對無照經營的小食部、書攤、游戲廳、網吧是否堅決予以取締;否開展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和建筑物安全整治,九)校園周邊環境治理、防盜情況。校園周邊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不安定因素、私搭亂建、占道經營、黃賭毒現象等問題;否全面清理整治了學校周邊的文化娛樂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學校大門、財務室、食堂、儲藏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校園內是否要求做到人走燈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防止發生火災、盜竊等安全事故。學校是否建立了校園周邊環境治理、防盜及安全隱患排查臺帳、工作預案、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制度。
絕緣靴,十)學校電路電線安全情況。學校是否建立規范和安全使用電路電線制度;學校電工是否配備具有絕緣性高壓試電筆。絕緣手套;配電室是否建立防火安全責任、非本室人員嚴禁入內、室內不準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項制度;學校電工是否按規定經常檢查變壓器負荷電流(千萬要注意學校用電高峰時期超負荷,特別要注意“普九”期間安裝的電線電路質量等問題)防止移動電火花產生,保持供電設備正常運行等工作;學校電工是否經常對校園內規范使用電線電路、電氣設備、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等用電設施設備每月進行檢查;學校電工在檢修用電設施設備時是否按規定堅持二人以上共同操作的安全防范措施;學校是否建立電線電路安全隱患定
期排查臺帳、工作預案、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制度。
否制定有按照重在防范、從緊從嚴的原則,十一)學校危化品安全情況。學校實驗室管理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深入開展對危化品使用的重點部位、重點物品檢查整治方案;否建立有堅決堵塞和消除管理漏洞及安全隱患,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學校是否建立對危化品的購買、使用、按要求配備存放危化品的設施等實行流向登記制度;否按規定有對危險化學藥品存放期間檢查、危化品的取用、危化品的銷毀、危化品安全保衛的具體措施;否確保學校危化品“不漏管、不流失、不被盜、不炸響”堅決防止危化品落入恐怖分子手中。
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每學期開學的第一堂課必須是安全知識教育課,十二)開展常規安全教育情況。學校是否按安全教育課時規定安排開課情況和開學初、放假前進行安全教育情況。開展“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情況(要求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是否按規定達到100%各級各類學校配備專(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進校園的落實情況;否組織學生開展各種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的情況(要有圖片和資料等文字說明)
四、組織領導
由區政府副區長牟小云任組長,區政府成立學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區教委主任謝鋼任副組長,區綜治辦、區財政局、區教委、區房管局、區建委、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分局、區文廣新局、區市政委、區氣象局、區交委、區交警支隊、區消防支隊、區衛生局、區國土分局、區環保局、江北供電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組織、指導、檢查、督促落實全區教育系統學校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教委,由區教委副主任龔家倫任辦公室主任。
五、主要任務與工作步驟
分五個階段進行:全區學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時間從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本學校、本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動員部署階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鎮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學校(單位)要按照本方案。成立組織領導和辦事機構,落實人員和經費,召開專門會議,對專項行動進行動員、部署。
二)要親自安排部署,自查整改階段(8月11日—8月31日)各鎮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學校(單位)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入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應急預案,加強監控。9月10日前將自查總結報區教委。
區級相關部門要積極參與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三)聯合執法整治階段(9月1日—9月9日)學校房屋、構筑物、設施設備、地質災害、交通等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大量的資金和多部門合作。要制定詳細可行的方案,積極推動各項工作。
學校地質自然災害防范:區國土分局配合實施;
學校校舍安全:區房管局配合實施;
區建委、區國土分局、區房管局等部門配合;學校基礎設施設備安全:區教委負責實施。
學校交通安全:區交警支隊配合實施;
學校消防安全:區消防支隊配合實施;
學校電線電路安全:供電部門配合實施;
學校防雷防汛設施安全:區氣象局配合實施;
學校危化品安全:區安監局配合實施;
學校食品衛生及疫情防控:區衛生局配合實施;
各鎮街政府、各教育管理中心等部門配合;學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區教委負責實施。
學校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區綜治辦配合實施;
區教委、區規劃局、區國土分局、區房管局等部門配合。學校安全隱患整改資金:區財政局負責實施。
重點檢查組織領導是否落實,四)檢查考核階段(年9月10日—9月20日)考核檢查內容除本方案中提出的專項整治的內容外。檢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到位情況,
檢查痕跡檔案資料是否健全。存在問題和應急措施制定情況。
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再檢查、再督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在新學年開學后,五)回頭看”階段(年9月21日—12月15日)區政府將組織開展教育系統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活動。要對上學年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回顧,對存在隱患進行詳細梳理,制定出新學年安全工作的整改方案,做到安全工作警鐘常鳴,切實鞏固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的成果,總結成功的經驗,形成制度,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學生承載著家庭與社會的殷切期望,各地各部門和各學校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學校是特殊的人員密集場所。承擔著國家未來發展的歷史使命。做好我區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學校廣大師生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事關全區學校的安全穩定。各地各部門和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平安”平安校園、綠色校園、健康校園、人文校園、數字校園、文明校園”等六個校園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二)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部門和各學校要建立工作機構。要堅持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主抓落實、落實專人具體負責抓好此項工作。加強安全工作人員培訓,保障安全工作經費,加大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強督促檢查,保障
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區級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主動做好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堅持“積極主動、密切配合”原則。開展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整治行動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情況復雜。建立安全隱患監控網絡,對學校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排除,做到人力、財力、物力保障;做到任務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對一時解決不了安全隱患問題,各部門要及時協調,積極配合,爭取早日解決。
構建長效機制。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活動,四)摸底排查。進一步摸清學校安全隱患和危險源(點)基本情況,并建立健全和落實相關制度、整改措施、應急預案等,以此推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和安全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的深入開展,既要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廣大師生安全的重點突出隱患,又要進一步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各項安全制度建設,規定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每個月的第一周為安全隱患排查周,各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必須組織相關人員對校內安全隱患進行一次排查,建立起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長效機制。
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要充分利用有線電視、報紙、學校廣播、校園網、黑板報、校刊、家長會、班會等形式廣泛開展“珍愛生命、遠離、健康成長”宣傳活動,五)廣泛宣傳。廣泛宣傳開展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廣泛宣傳學校在開展安全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與經驗,普及安全常識,營造學校安全工作人人知曉、人人重視的良好輿論氛圍。
嚴格信息報送。各相關部門,六)嚴肅紀律。各教育管理中心、區教委直管學校和單位,每月13日、28日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區教委,并于年12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區教委。區教委每月1日、15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12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強化責任追究。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職責的以及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中發現不作為和亂作為的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區級部門和學校,七)嚴明獎懲。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災害事故的要嚴格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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