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務公開意見

時間:2022-01-12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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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務公開意見

各農村中學、中心小學,城區各校(園)、職教中心、電大、進校:

為認真貫徹十七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八屆五次全會和全省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校務公開工作,根據省教育廳和南平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現就年我縣校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深入推進辦事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推動科學發展、促進校園和諧、發展基層民主、有效預防腐敗的要求,以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為重點,規范工作程序,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監督檢查,全面提升校務公開工作水平,為促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提供有力保證。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領導,進一步規范校務公開工作。各學校要深入學習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制度,增強依法公開,依法管理的意識,進一步規范公開范圍和內容,明確主動公開的途徑和要求、依申請公開的程序和要求。進一步完善校務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及時調整充實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校務公開工作的具體實施。要把校務公開工作與貫徹落實《關于省教育系統預防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系統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年-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學校信息公開的源頭治理作用,有效預防腐敗,推動學校反腐倡廉建設。

(二)編制目錄,進一步健全校務公開內部管理制度。各校要根據《縣校務公開目錄示范文本(試行)》的要求,在總結去年編制校務公開目錄的基礎上,完善校務公開目錄的編制,明確公開項目、公開內容、公開方式、責任部門和公開時限。繼續抓好校務公開內容季報備制度,根據每月公開內容形成簡要的目錄,每季度末上報縣局監察室備案,便于檢查和監督,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落實。健全和完善校務公開材料整理歸檔制度,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填寫《年學校校務公開目錄明細表》(1月至12月底),所有的公開材料均要備份,并按照公開時間順序裝訂成冊歸檔,方便群眾查閱和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公開材料的管理。

(三)突出重點,進一步增強校務公開工作實效。各學校要緊密結合治理商業賄賂、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治理教育亂收費等工作,突出公開重點,加強預防腐敗工作。把招生錄取、基本建設、物資采購、職稱評審、人事聘用、干部任用、資金使用等容易產生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的關鍵環節以及社會反映強烈的教育收費問題作為校務公開的重點內容進行公開。要著力推進"陽光工程",對事關全局和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實行決策前信息公開和實施過程的動態信息公開,實現由結果公開到過程公開的轉變。學校應設對外對內公示欄,校務公開欄要設反饋結果欄目,將上期公示后群眾反映的問題及答復在反饋結果欄目中進行公布,做到有公示、有回音、有結果,取信于民。還可以運用網絡互動監督平臺,讓群眾、師生參與監督。

(四)開展點評,進一步推進校務公開工作責任制建設。縣局將要健全校務公開工作的考核制度,把校務公開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干部崗位責任考核體系,考核工作與年終考核結合進行。建立校務公開工作點評制度,縣局今年把校務公開工作納入我縣教育系統創業競賽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各校要根據《全縣創業競賽考評細則》文件精神抓好校務公開工作,縣局將組織檢查組不定期到各校對開展校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點評,指出存在不足,提出整改意見,推動工作落實。試行校務公開社會評議制度,由縣局聘請有關人員成立信息公開評議委員會,定期對學校的校務公開工作進行評議,并向社會公布評議結果,推動校務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實行校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不依法履行校務公開義務的,不及時更新公開的信息內容、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隱瞞或者捏造事實等行為予以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予以黨政紀處分。

(五)強化督查,進一步健全校務公開工作檢查通報制度。縣局將加大對校務公開工作的檢查力度,結合春、秋季收費檢查和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等工作,對學校校務公開的開展情況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檢查結果;注重加強分類指導,對校務公開工作開展較薄弱學校予以重點指導,同時,認真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的經驗做法,充分發揮校務公開示范單位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縣局將在年終根據《全縣創業競賽考評細則》對全縣各校進行檢查考評。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認識,推動落實。各校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認清面臨的形勢,研究教育的特點,分析存在的問題,充分認識校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消除厭煩情緒,樹立起長抓不懈的信心和決心,切實增強抓好校務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各學校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組織領導校務公開工作的責任。工作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抓好組織協調,推動校務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二)創新工作,加強制度。各校要對現行的制度進行梳理,結合實際加以修改,完善辦事公開目錄,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加強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制度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推行校務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同時,要嚴格按照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要求開展校務公開工作,緊密聯系實際,創新工作方法,堅持陽光運作,積極推進制度創新,增強校務公開的實際效果。

(三)加強監督,強化責任。要按照準確、及時、有力的要求,圍繞公開內容是否全面、公開形式是否便捷、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程序是否科學、公開結果群眾是否滿意,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監督檢查。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于不公開、假公開,特別是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責任人,要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并視情予以公開曝光。

四、有關要求

1、各校請于9月30日前向局監察室報送年學校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名單和實施方案。

2、《年學校校務公開季報表》一式二份,每季度末上報局監察室一份。

3、《年學校校務公開目錄明細表》(1月至12月底),由各校指定專人填寫,每月需把公開過的內容填上,內容要詳細,公開過的材料需附在表后留存,此表留學校備查,作為校務公開評估的一項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