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嚴禁紀律要求實施意見

時間:2022-10-20 0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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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嚴禁紀律要求實施意見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組部《關于印發<組工干部“十嚴禁紀律要求>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以作風建設為重點的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組織部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能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維護組工干部形象,現結合全區組織工作實際,提出具體學習貫徹意見如下。

一、主要目標

通過貫徹落實“十嚴禁”紀律要求,使組工干部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恪盡職守的敬業精神、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與時俱進的創新意識、唯物辯證的思想方法和良好的心理素質,把組工干部隊伍建設成為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過硬隊伍,把組織部門建設成為黨性最強、作風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門,充分展示新時期組工干部“可靠、可信、可親、可敬”的新形象,以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服務富民強區,真正實現“讓黨滿意、讓人民滿意”。

二、具體內容

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維護組工干部形象,中組部對全國組工干部提出以下十項紀律要求:

(一)嚴禁聽信、散布、傳播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小道消息。

(二)嚴禁違規復制或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和有關載體,泄露黨和國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三)嚴禁在干部工作中“跑風漏氣”,泄露未經批準對外公開的信息。

(四)嚴禁“封官許愿”,為“跑官要官”者說情、打招呼、聯系和引見有關人員。

(五)嚴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違規干預下級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六)嚴禁濫交友、追求享樂、貪圖錢色,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規范。

(七)嚴禁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和其他消費娛樂活動。

(八)嚴禁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親友或特定關系人謀取特殊照顧或私利。

(九)嚴禁收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貴重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十)嚴禁接受任何單位或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親屬負擔的費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思想教育,構建組工干部監督自律機制。采取“學”、“聽”、“議”、“行”四種方式加以深刻領會。“學”即將組工干部“十嚴禁”紀律要求編印成冊,分發到每位組工干部手中,并組織組工干部認真學習《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等文件法規,切實把“十嚴禁”紀律要求作為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聽”即邀請紀委同志,對近年來全國范圍內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范的相關反面案例進行深入剖析,走訪看守所聽取職務犯罪人員淪落經過及懺悔的報告,進一步加強對組工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堅決做到不踩“紅線”、不越“雷池”、不闖“禁區”;“議”即開設“組工干部黨性大家談”論壇,組織全區組工干部進行大討論,并將討論內容在《**組工信息》上進行摘編刊登。組織一次“守紀律、樹形象”的征文活動,發動組工干部結合工作實踐撰寫文章,加深對組工干部“十嚴禁”紀律要求的理解和認識;“行”即開展“重溫入黨誓詞”活動,大力開展警示教育、革命傳統教育等系列活動,激勵組工干部廉潔奉公,無私奉獻,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二)完善監督體系,構建組工干部監督防范機制。一是建立干部選任公示制。凡是涉及干部考察、交流或享受待遇等事項,都要通過設立舉報信箱、24小時舉報電話以及在網上建立電子舉報信箱等形式,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做到組工干部的權力行使到哪里,組工干部活動延伸到哪里,監督管理就實施到哪里。二是擴大民主監督,廣泛征求意見。在人事變動前,按照領導分管情況,認真征求

人大、政協、統戰、政法等部門領導對擬任干部的意見,進一步拓寬選用干部渠道,擴大監督范圍。三是大力實施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制定《組工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辦法》,在組工干部中開展“八小時以外進社區、進鄉村”等活動,利用各種黨內教育活動,組織不同層面的群眾開展調查問卷活動,充分發揮社區和群眾參與組工干部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四是開展以組織工作滿意度、選人用人公信度、組工干部形象認可度為重點的滿意度測評活動,通過入戶走訪、網上評議、召開各層次人員座談討論會等形式,廣泛接受社會評議和監督,不斷改進工作和作風。五是建立廉政建設監督員制。認真落實部風監督員制度,聘請20名黨員群眾代表為廉政建設監督員,適時召開座談討論會,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針對所提意見,建立“臺帳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整改,實行“銷號制”,為組織工作的發展做好保障。

(三)完善制度建設,構建組工干部考核管理機制。一是建立組工干部目標管理考核機制。研究出臺《組工干部目標管理實施辦法》,把現代管理理念和方法運用到組織工作和內部管理中,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到人,加強績效考核,獎優罰劣,激發組工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二是進一步完善組工干部隊伍管理制度。規范組工干部選調工作,嚴格實行“凡進必試用”、“凡進必考”制度,從源頭上保證組工干部隊伍質量。進一步加大組織部門競爭上崗的工作力度,認真落實任前公示、試用期等制度。三是全面推行組工干部承諾制。每名組工干部根據崗位特點和具體情況,將應當履行的責任、發揮的作用具體化,作為承諾的主要內容,向社會公開。四是加強部內制度建設。對現有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全面的清理完善,建立健全部內會議、中心組學習、機關干部學習、文件審批、公文處理、調查研究、督促檢查、信息工作、信訪接待、保密工作、干部選拔、考察等項制度,建立明確的責任體系和一系列監督約束機制,努力構建制度嚴明、奮發有為、敢為人先的黨員之家、干部之家、知識分子之家。五是健全完善重要情況適時通報制度、組織工作政策法規向社會公開制度、重要文件征詢黨員群眾、“兩代表一委員”和專家學者意見制度、干部初始提名機制、干部選任工作通氣通報制度、困難黨員幫扶機制等制度,為組織工作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四、相關要求

(一)建立領導責任制。各級組織部門主要領導干部是落實“十嚴禁”紀律要求的第一責任人,部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室科長(主任)是直接責任人,要帶頭貫徹執行“十嚴禁”紀律要求,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同時,還要切實負起隊伍建設的領導責任,對組工干部要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凡出現違反“十嚴禁”紀律要求的地方和部門,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加大宣傳力度。要廣泛宣傳,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并把學習貫徹“十嚴禁”紀律要求與“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結合起來,對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時總結,并通過各種媒體特別是組織系統內部刊物進行宣傳、推廣。同時,狠抓反面典型,加大對違反規定、影響組織部門形象的突出問題的查處力度。

(三)嚴格對照整改。各級組織部門要結合解放思想大討論和“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整改階段的工作,適當召開一次貫徹落實“十嚴禁”紀律要求的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組織廣大組工干部按照“十嚴禁”紀律要求,逐條進行對照檢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查找分析存在問題的根源,提出整改的具體措施。各地各單位要針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加強組工干部隊伍教育管理的規章制度,把“十嚴禁”紀律要求細化、具體化,形成“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長效機制。

(四)加強督促檢查。各級組織部門要利用集中學習、召開會議等機會,經常對本單位組工干部貫徹執行“十嚴禁”紀律要求情況進行講評,及時發現和糾正違反“十嚴禁”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上級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組織部門的督查和指導,及時了解貫徹執行情況,總結推廣經驗。下級組織部門要及時向上反饋信息,提出建議。《**組工信息》、《**黨建網》要及時對貫徹落實“十嚴禁”紀律要求的工作信息和調研文章進行宣傳,把貫徹落實工作不斷引向深入。各地各單位要將貫徹執行“十嚴禁”紀律要求情況及時報區委組織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