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千百十黨建意見
時間:2022-09-28 0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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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鞏固“萬千百十”黨建先鋒成果,形成長效機制,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縣建立健全四項制度。
一是建立黨員及黨支部星級評定制度。該制度分為六條,對星級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序及結果運用作出了明確規定。制度規定:黨員星級評定要嚴格按照“黨員自評-黨員互評-群眾代表評-公示-黨支部審定-上級黨組織審核”的工作程序;黨支部星級評定嚴格按照“黨支部自評-上級黨組織考評-縣委組織部審批”的工作程序;對五星級黨員及黨支部進行授牌,對被評為二星級及以下的黨員和黨支部要進行幫助、教育、處置,限期整改。
二是建立黨員幫扶聯系制度。該制度共七條,對幫扶聯系形式、具體要求、考核辦法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制度規定: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第年至少到幫扶聯系村開展活動1次以上、辦好事2件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每年要深入到幫扶聯系戶家中3次以上,幫扶解決其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1-2個;每個45歲以下的農村黨員幫扶聯系非黨員農戶3戶以上。
三是建立黨員學習教育培訓制度。該制度共分十條,對黨員學習教育培訓的基本內容、方式方法、經費來源等作了明確規定。制度規定:縣委每年組織農村黨支部書記、機關黨支部(總支)負責人集中培訓1次以上,各基層黨委結合“七·一”紀念活動、黨員冬訓等每年至少組織2次集中培訓;機關黨員每年至少要寫出2篇以上的學習體會;黨員參加學習教育培訓情況將作為本人年終考核、評先評優的依據。
四是黨建工作警示談話制度。該制度分為七條,對警示談話的領導、對象、內容、方法、要求等作了明確規定。警示談話的領導為縣委組織部部長、副部長。警示談話的對象為黨建工作季度考核或全抽考核排位居末3位以及退位在10位以上的鄉鎮黨委書記、組織委員;黨建工作季度考核或全年考核排位居末位、退位在5位以上的縣直機關系統黨委負責人和分管黨建工作的副職。制度還對警示談話的內容、方法進行了明確規定。制度規定,凡被列為談話對象的鄉鎮黨委、縣直機關黨委負責人及分管副職不得評為當年度組織人事工作先進個人,其所在黨委不得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年內談話3次以上者,所在黨委負責人及分管黨建工作的副職不得提拔重用或異地調動。去年,共進行警示談話4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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