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辦工作計劃
時間:2022-07-01 07: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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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樅政辦傳(2015)16號通知要求,現將史志辦2015年度工作安排報送如下。
(一)、指導思想
2015年,史志工作以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統領,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大局,堅持以“資政、存史、育人”為根本任務,認真履行職能,服務現實,推進史志各項工作全面發展。
(二)、工作安排
一是完成《年鑒》的供稿任務。加快供稿進度,方志年鑒室明確專人收集兩辦等相關資料并抓緊時間撰寫;二是開展即將“消失村(鄉)”資料收集工作。向各鄉鎮發文征集即將“消失村(鄉)”資料,組織方志、黨史室業務骨干,深入各鄉鎮調研、收集村(鄉)資料,于年底前匯總;三是力爭“七一”前出版《縣社會主義時期(1949——1978)黨史專題集》;四是定期編發《大事記》,不定期編發《史志簡報》;五是分纂《年鑒》(2008——2013);六是繼續貫徹國務院和省《地方志工作條例》,完善史志資料的征編和歸檔工作;七是加強縣新四軍歷史研究會工作,做好讀史、用史等宣傳工作,加強互動,實現資源共享;八是完成上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任務單、時間表及責任人
1、《年鑒》的供稿任務(時間:2015年3月,責任股室:方志年鑒室,具體責任人收集資料:,撰稿:周小虎)。
2、“消失村(鄉)”資料收集工作(包括文字、圖片、影像和實物資料)(時間:2015年3-12月,責任股室:方志年鑒室)。
3、力爭“七一”前出版《縣社會主義時期(1949——1978)黨史專題集》(時間:2015年7月前,責任股室:黨史研究室,具體責任人:所有責任編輯)。
4、定期編發《大事記》(時間:每月10日,責任股室:方志年鑒室);不定期編發《史志簡報》(責任股室:綜合股,具體責任人:錢肅)。
5、分纂《年鑒》(2008——2013)(時間:2015年6-12月,責任股室:方志年鑒室,具體責任人:所有責任編輯)。
6、繼續貫徹國務院和省《地方志工作條例》,完善史志資料的征編和歸檔工作(時間:2015年1-12月,責任股室:綜合股,具體責任人:史志辦在職人員)。
7、加強縣新四軍歷史研究會工作,做好讀史、用史等宣傳工作,加強互動,努力實現資源共享(時間:2015年1-12月,責任股室:綜合股,具體責任人:史志辦在職人員)。
8、完成上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時間:2015年1-12月,責任股室:綜合股,具體責任人:史志辦在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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