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學前教育工作思路
時間:2022-03-11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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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學前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鄭政〔2011〕6號)精神,結合區教育事業發展現狀,特制定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兒童發展為本,健全和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與創新,促進學前教育規模與內涵同步發展,妥善解決入園高峰的矛盾,滿足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的多元需求,保障兒童身心健康、快樂成長。
二、發展指標
(一)構建完善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積極穩妥解決入園高峰,保障3—6周歲的適齡兒童的學前教育廣覆蓋。2011—2013年,3—6歲適齡幼兒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分別達到68%、75%、80%。學前一年毛入園率分別達到72%、80%、90%。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促進保教人員專業發展。建立開放、靈活、多樣的師資培訓機制,構建職前和在職教育相銜接的保教人員教育體系。
(三)推進學前教育規模與內涵同步發展,深化學前教育改革,加大對幼兒發展規律的研究,促進學前教育科學發展。充分發揮省市示范園的帶動輻射作用,每所省、市示范園按照“1+1”模式,與一所非示范性幼兒園結成對口單位,共同發展。加大城鄉對口結對力度,縮小城市與農村差異,提高保教質量和辦園水平。
三、發展任務
(一)2011—2013年,計劃扶持一批幼兒園達標升級。計劃3所升級為省級示范園,7所為市級示范園,11所為市一級園,4所為市二級園,8所為合格園。
(二)2011—2013年,每年新建幼兒園4所,其中公辦幼兒園2所。
(三)2011—2013年,每年根據學前教育發展的需求,按照“公開招錄、逢進必考”的原則,招聘幼兒教師。
(四)2011—2013年,我區3—6歲適齡人口入園人數分別達到2.52萬人、2.54萬人、2.56萬人。按照“廣覆蓋、保基本”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區學前教育整體水平,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好入園、入好園”的需求,加快學前教育均衡優質發展。
(五)加強管理,提升保教人員的專業水平。提高教師學歷水平,增加高學歷層次和受過專業教育的畢業生充實到幼兒師資隊伍的比例。同時,有計劃地選派優秀教師和園長攻讀高層次學位,逐步提高在職教師學歷水平。40%專任教師達到大專以上學歷,保育人員持證上崗,專業能力得到發展,保健教師、保育員按照規定配置。
(六)按照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中小學梯級名師培養工程的意見,加強幼兒師資培養力度,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為推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府職能,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堅持政府主導、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相關部門配合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區政府對本區域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負主要責任,根據人口變化趨勢,制訂本區域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承擔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與指導職責。
(二)建立學前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學前教育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統籌協調學前教育發展工作。建立區教體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編辦、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和規劃分局等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學前教育機構的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
(三)啟動學前教育政府購買服務專項計劃。對依法設立、達到一定辦園質量標準的公辦幼兒園,根據招生人數按省定標準撥付生均公用經費。把低保家庭子女入園納入轄區貧困生資助體系,按照人均每年1000元的標準進行資助。凡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幼兒園,要按照成本核算,適當降低收費標準。凡產權屬于開發商的新建小區配套建設幼兒園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要執行同等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四)健全幼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嚴把入口關,保證幼兒教師隊伍的穩定,落實國家關于幼兒教師的專業標準,實施資格準入制度,堅持公開招錄、凡進必考。根據勞動人事部、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頒布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編制標準(試行)的通知》(勞人編〔1987〕32號)文件,結合我區實際,合理確定師生比,核定公辦幼兒園教師編制數,逐步配齊幼兒園教職工。
(五)通過接收原企業幼兒園、新建住宅小區幼兒園等多種途徑,擴大公辦幼兒園比例。
(六)完善學前教育專項督導制度。定期對各部門及各類幼兒園進行督政和督學,督導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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