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風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29 09: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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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風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一、目的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按照圍繞大局、服務群眾、改革創新的要求,堅持以率先基本實現糧食流通現代化為抓手,在全市糧食部門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創新意識、發展意識,通過實施“糧風行動計劃”,營造注重學習、注重調研、注重創新的良好氛圍,實現目標提檔升級、服務提速增效、業績提高優化,不斷開創糧食工作新局面。

二、內容

以“1223”為主要內容,即:

1、向千名城鄉居民發放調查問卷。

向市區600名居民,各市、區700名居民(各市、區糧食局負責100名,吳中、相城各負責50名),以及街頭隨機調查200名群眾發放問卷調查,進行書面調查。主要調查城鄉居民對糧食工作的職能、糧食流通現代化、糧食市場產品質量、糧油安全衛生知識、糧食部門的行風、作風等情況的了解程度以及對糧食部門的建議和意見。

2、向百家機關、部門,百家企業發放征詢意見表。

面向市級機關、部門60家,各市、區級機關40家(各市、區分別負責5家左右),全市涉糧企業100家,主要征詢對糧食服務意識、服務效率、依法行政、廉政履職等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3、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企業家、種糧大戶各20名。采用上門的方式,主要聽取他們對糧食部門服務意識、服務效率、依法行政、廉政履職等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4、創建一個機關服務品牌(擬向社會公開征集)、實行一項內部考評辦法(即機關處室和工作人員作風效能考評辦法),完善一套服務制度(主要包括: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公開承諾制、聯系掛鉤制、考評督查制、過錯問責制等)。

三、步驟

“糧風行動計劃”從2013年2月20日至11月20日,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自2月20日至3月10日,主要是發動部署,制定方案,做好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走訪宣傳。自3月11日至5月20日,按照工作分工和要求,集中精力組織開展上門走訪、宣傳。

第三階段:整改提高。自5月21日至10月20日,根據調查情況,找出存在問題,認真進行剖析,明確改進方向,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階段:全面總結。自10月21日至11月20日,對“糧風行動計劃”進行全面總結,并建立長效服務機制。

四、分工

1、調查問卷和征詢意見表由監察室負責設計,宣傳材料由辦公室負責設計。上述材料由辦公室負責印制。

2、市區居民的問卷調查由機關全體工作人員負責,街頭隨機調查由機關團支部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征詢調查由法規處負責,行風監督員的征詢調查由監察室負責,企業和企業家代表的征詢調查由產指處負責,種糧大戶的征詢調查由調控處負責。

3、數據匯總由團支部負責。分析報告由辦公室負責。

4、服務品牌的征集由辦公室負責。

5、機關內部考評辦法由監察室會組人處負責。

6、相關整改措施以及完善一套服務制度由各職能處室負責,監察室匯總,局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五、要求

1、加強領導。市局成立“糧風行動計劃”領導小組,由局領導和各處室負責人組成,負責整個行動計劃的組織協調工作。市區各直屬單位和各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參與,認真配合。

2、明確職責。要充分認識“糧風行動計劃”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精細策劃,精心組織,各處室要嚴格按照方案的要求開展工作,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3、督查考核。本次“糧風行動計劃”列為年度重點工作,全體機關工作人員高度重視,認真負責,按時完成各項任務。整改措施要切實可行,確保真正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