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機關工作人員考核意見

時間:2022-08-27 08:47:19

導語:鎮機關工作人員考核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鎮機關工作人員考核意見

為進一步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調動和有效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體現責權利的有機統一,形成強烈的創優爭先氛圍,經研究,決定對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實施意見如下:

一、考核對象

鎮機關部門及鎮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鎮聘工作人員)。

二、考核內容

主要考評機關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思想品德和工作實績。

三、考核辦法和權重

考核辦法:

1、鎮領導班子成員采取基層、機關、黨委主要領導三個層次考核評鑒;

2、部門負責人采取基層、機關、班子領導、主要領導四個層次考核評鑒;

3、部門一般人員(包括鎮聘工作人員)采用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部門副職、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四個層次考核評鑒。

考核按照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檔次分別對考核對象進行測評,優秀比例控制在15%以內,計分方法分別按10分、8分、6分、0分計算。

考核權重:

(1)鎮領導班子成員:

1、兩級干部測評占45%;

2、機關內部測評占35%;

3、主要領導測評占20%。

(2)各綜合辦公室、鎮管事業單位、臨時機構的正、副職負責人:

1、兩級干部測評占30%;

2、機關內部互評占30%;

3、班子領導測評占20%;

4、主要領導測評20%。

(3)其它人員:

1、機關內部測評占35%;

2、部門副職測評占15%;

3、部門主要負責人測評占25%;

4、分管領導測評占25%。

四、獎懲辦法

(一)推行末位處理制度

(1)對鎮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事業人員、編外工作人員實行量化考核,并對考核結果按班子領導、部門正副職負責人、一般工作人員三個層次得分最后二名的人員實行誡勉談話。班子成員由鎮主要領導談話,部門副職以上由黨務書記談話,一般人員由組織部門談話。

(2)對年度考核結果被確定為不稱職(合格)等次的人員,將在三個月之內對其實施降職,并執行新的工資標準;對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規定予以辭退。

(二)在機關工作人員中推行作風效能“積分警示制度”

鎮機關工作人員違規按《鎮機關作風效能“積分警示制”管理辦法》執行。

(三)考核結算方法

1、從參加考核人員的收入中拿出5000元作為考核掛鉤獎,再根據班子人員、部門中層、一般工作人員三個層面的年終綜合得分結果,按分值和個人實際綜合得分結算到人。

2、獲得上級部門獎勵的集體和個人,獎勵標準按《鎮機關工作人員獎勵制度》執行。

3、凡鎮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時間超過兩個月以上的,取消當年度評比優秀資格。事假、病假或婚、喪、產假須征得相關領導同意,并到文秘綜合辦公室進行請銷假登記,對婚、喪、產、病假的,按上級規定辦理。如不進行請銷假登記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對曠工的機關工作人員按《鎮機關作風效能“積分警示制”管理辦法》執行。

五、其它事項

1、考核工作由鎮機關考核小組全面負責,考核小組由等同志組成,吳建東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考核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2、考核每年實施2次,上半年占40%,下半年占60%,于當年12月結束。

3、其它未盡事宜由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