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委機關管理辦法

時間:2022-10-11 09: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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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委機關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本委各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經研究,制訂本委機關管理制度。

一、學習制度

1、每月25日為委黨組中心學習日,黨組成員、股長以上干部參加。

2、每周組織委機關全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一次,即周一上午8:00時集中,會議內容主要是總結上周工作,布置本周任務,提出工作意見,明確工作中心,同時,組織開展時事政治、業務知識等內容的學習。

3、堅持集中學習與專題輔導相結合。要求機關干部職工平時要切實加強理論知識、業務知識、科技知識、文化知識等內容的學習,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并且理論聯系實際,寫出學習心得體會,投稿學習園地專欄。

二、工作制度

1、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一級對一級負責。主任考核副主任;副主任考核所分管股室負責人;副主任協助主任具體負責相關股室的工作;各股室負責人要管好本股室的干部、職工和日常工作。

2、全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各自職責,遵守機關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不擅離職守。工作時間不許喧嘩吵鬧,不得無故帶親朋好友和小孩到工作場所閑聊玩耍,違者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100元罰金,屢犯者給予停薪待崗處理。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下棋和打麻將或其他賭博活動。無事不得到其它股(室)串崗聊天,影響他人工作,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和精神狀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各股室每月20日要總結當月工作,安排好下月工作,急需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及時提請討論,工作不拖拉、不積壓,做到事事有結果(相關材料報人秘股匯總)。

4、人秘股負責全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打印和分發工作,其他各股室負責好本股業務性材料。

5、要樹立全局觀念,發揚協作精神,全委上下工作人員要增強團結意識,做到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協調一致,緊密配合,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6、要刻苦鉆研業務,積極做好本職工作,爭創一流業績。

7、要經常深入基層,加強上下聯系,搞好調查研究,掌握實情,為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決策依據。

8、要強化服務意識,恪守職業道德,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熱情接待前來聯系工作或辦事的干部群眾,不以權謀私,不搞不正之風,甘當人民公仆。

三、會議制度

1、黨組會、主任辦公會的任務主要是傳達貫徹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各種會議精神、指示、決定,研究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重要事項,以及本委重要工作。

2、為了提高會議效率,會議召開前一、二天,人秘股要收集分管領導須提交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作為議題整理后,送交會議主持者。各股室負責人要準備好初步意見,提交會議討論,凡未列入議題的一般不搞臨時會議。

3、會議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會議討論中,與會人員應圍繞中心議題充分發表意見,進行認真討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務上級的原則,作出決定。決定一經作出,就要堅決維護,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或撤銷。個人或少數人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必須無條件服從,并在行動上積極執行,反對在會上不說,會后亂說的自由主義行為。

四、考勤查崗制度

1、實行每周五天工作日考勤制度。對周一例會點到不在的或遲到早退的,扣當事人20元/次,以次類推。

2、實行每周每天不定期查崗制度。對查崗不在的,扣當事人50元/次,以此類推。

五、請(休)假制度

(一)請假程序

1、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由股室長批準,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批準;請假1天以上由單位主要領導批準。

2、請假須填寫《請(續)假審批表》(見附件),經領導批準后執行。請假期滿后續假的須再次填寫《請(續)假審批表》,經領導批準后執行。

3、工作人員因公出差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請事假規定

1、連續或全年累計事假在15個工作日內的,不扣發年終獎勵工資。

2、連續或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的,從第16個工作日起至30個工作日內,按超過天數扣發獎勵工資(日獎勵工資=年終獎勵工資/30天)。一年內事假累計不超過30天。

3、因個人原因連續或全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的,不得享受年終獎勵工資。請假1年以內的,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工資,滿10年以上的發給80%工資;列入年終考核。事假超過一年的停發工資全額,不列入年終考核。請假期間不保留原崗位和職務。請假歸崗后,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后重新安排崗位。

4、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請假后,請假期滿應返回而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歸或未經請假(請假未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連續或全年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不含)至10個工作日內的,按曠工天數扣發日工資;連續或全年累計曠工11個工作日至15個工作日的,除按曠工天數扣發日工資外,不享受年終獎勵工資;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不含)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個工作日,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三)請病假規定

1、連續或全年累計病假在5個工作日(含)內的,不扣年終獎勵工資。

2、連續或全年累計病假超過5個工作日(不含),且具有縣級二甲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書的,在第6個工作日至60個工作日內的,按天數扣發獎勵工資(日獎勵工資=年終獎勵工資/60天)。非因工(公)請假超過60個工作日(不含)的,不享受年終獎勵工資。

3、除經鑒定因工(公)致病、致殘和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外,連續或全年累計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資,滿10年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半年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工資,滿10年的發給80%工資。

4、連續2個月或全年病假累計滿6個月,不能恢復工作的,由市人保局牽頭組織進行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10年的可辦理病退手續;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不符合病退條件的,可辦理退養手續,退養期間工資由原渠道按70%核發,到病退年齡時辦理病退手續。

5、能堅持正常工作,但因個人原因不到崗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工資和待遇,滿一年仍未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由市人保局牽頭組織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可延長病假期,并自第一次鑒定結果之日起,滿一年后重新進行鑒定,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參照有關規定。

6、因病休假回崗工作不滿一年舊病復發再休病假的,其回崗工作前后的病假期連續計算。

7、因工(公)致傷、致殘的,由單位安排在醫療期內進行治療、休養,醫療期滿回崗工作。醫療期滿未痊愈,調整工作崗位后仍無法堅持正常工作的,由市人保局牽頭組織進行因工(公)喪失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辦理病退手續。

8、患病或非因工受傷的,參照企業職工病假有關規定,視本人參加工作年限或在單位工作年限長短,享受3-24個月醫療期。對患特殊疾病的職工(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24個月醫療期尚未痊愈的,經本單位和市人保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延長醫療期滿,仍無法回原崗位工作或調整后崗位工作的,由市人保局牽頭組織進行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照有關規定辦理退養或病退手續。

(四)請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年休假等假期參照樂辦發[2010]25號關于印發《平市機關事業單位請(休)假制度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事假可抵扣年休假(年休假規定: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年休假內)。

六、廉政制度

1、嚴格執行廉政建設紀律,廉潔奉公,嚴禁以權謀私,假公濟私,嚴格財務制度。

2、不借用公款,不侵占公物,不巧立名目濫發錢物。

3、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來人來客嚴格按照公務接待規定執行。由人秘股開具派餐單,實行對口接待制度。來客一般不發煙、不拿酒,禁止超標準用膳。

4、嚴格食堂財物驗收制度,認真落實好派餐單,搞好日清月結。

5、嚴格生育證發放程序,對不符政策、手續不全、情況不明的堅決做到不批,并且實行辦理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七、衛生制度

1、各股室(隊)應實行輪流值日制,每月檢查一次,值日人員負責衛生,堅持每天下班之前打掃衛生,早晨上班擦抹桌、椅,打好開水,保持窗明幾凈室內清潔。

2、設立衛生流動紅旗和黃旗,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由委班子成員輪流與各股室負責人組成檢查組,對衛生好的掛紅旗,最差的掛黃旗,連續三次得黃旗的股室,到大會上作檢討。

3、星期五大搞室內外衛生,全體人員必須自覺主動地參加。

八、財務制度

1、堅持民主理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一切財務開支由主管的領導審批后方可付款。

2、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主動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物價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積極支持財會人員做好各項財務工作。

3、財會人員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嚴格執行各項經費的開支,建立規范賬表,務必做到日清月結,科目準確,數據真實,憑證完整。

4、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對任意擴大開支標準和違反財經紀律的開支,財會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拒絕報銷。

5、加強現金管理,按銀行校定的庫存現金,限制掌握使用,不得任意借用,挪用和以白條抵庫。當日結存現金必須存入銀行,嚴禁留現金過夜。

6、搞好財會檔案管理,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均應按月或年度裝訂成冊,列入會計檔案。

7、堅持“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嚴格控制各項經費開支。旅差費報銷嚴格按財務制度辦理;辦公用品歸口由人秘股統一計劃購置分發。

九、來客接待制度

1、來客接待必須按照市紀委有關廉政規定進行。

2、委班子成員來客一般采取對口接待,要用餐須事先告知主任同意,到人秘股開具派餐單,事務長見派餐單安排來客用膳,膳后,主陪領導簽名。

3、各股(室)因工作聯系需接待用餐的,須報告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報告主任同意,告之人秘股開具派餐單安排來客用膳,膳后,主陪領導簽名。

4、用膳標準:①客餐標準:按用餐人數計算,三人以上安排就餐,三人為三菜一湯,四人為四菜一湯以此類推。用膳標準按一般、中等、好三個檔次進行。②工作餐標準:每天按照規定標準(7元/人)做好安排,嚴禁超標用膳、嚴禁非工作人員在食堂用膳、嚴禁工作人員帶飯帶菜現象。

5、食堂內部管理。事務長每天早上做好購菜計劃,定期做好酒、煤、煤氣、米、食用油等計劃。進銷帳物清單每天報告分管領導、人秘股股長及相關人員。相關人員對進銷物品及時驗收簽字。

十、車輛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車輛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對本委小車實行統一管理,成立小車隊,并選派車隊長專人負責,車隊長具體負責本委機關的小車加油、修車、派車、停放等一切有關事宜。

1、車輛使用安排。原則上班子成員2人共一輛公務車(各班子成員用車,應告知小車隊長出車動向由小車隊長開出派車單)。各股(室)用車一般實行對口用車,日常工作下鄉,班子成員要互相協調好,大型活動由人秘股統一調配。

2、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與保養,嚴格控制車輛修理費。車輛如需修理,駕駛員應向小車隊長報告,開具修理單證明(內容包括車輛損壞部位,更換材料大概費用),由小車隊長審核簽字并報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修理。不見修理單證明不結賬,車輛修理費由小車隊長審核簽字后送交主管領導審批報支。

3、汽車用油由財務室統一購置油卡,油卡由小車隊長保管,并陪同司機一起加油。每月碼表和派車單校對,核準用油量。

4、外單位借車,一律經委主要領導同意,方可出車,用油由借車單位自備,借車時間和到達地點,原則上不得超越,如遇特殊情況,應設法向委領導說明原因,回來后由小車隊長改填行車單。

5、嚴禁公車私用,干部、職工有急事需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派車。未經委領導同意和小車隊長安排,任何人(包括雙休日)不得擅自用(出)車,否則,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十一、公物管理制度

1、養成愛護公共財物的良好習慣,公共財物做到誰使用,誰保管,誰破壞,誰賠償。

2、健全公物置辦手續,經研究或請示領導同意置辦的辦公用品,除經辦人在票據上簽名外,還需驗證人在驗過貨物與發票相符合簽名后,方可交貨物保管人入庫保管。

3、公共財物,倉庫保管員要做好入庫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

4、厲行節約控制開支

①、嚴格控制電話費,建立掛長途電話登記簿,聯系工作需掛長途,堅持先登記后打電話。私事一律不準在本委掛長途。

②、節約用水,杜絕長流水現象,養成隨手關水的習慣。

③、節約用電,辦公樓、辦公室用電應及時關閉,做到人走燈滅。

十二、安全保衛制度

1、認真貫徹保衛工作“預防為主,保障安全”的方針,圍繞本單位的工作特點和任務性質,做好安全保衛和防患工作。

2、提高警惕,增強法制觀念,依靠群眾,做好“四防”工作。

3、宣傳法律、法規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文件精神。

4、維護本委的工作秩序,做到車輛管理有車庫,財務室、辦公室過夜不留現金,下班關好門,上好鎖,保證檔案室、微機室、財務室等重點目標的安全。

5、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守則,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對不明身份的外來人員,尤其是夜晚和節假日期間,門衛要注意盤查詢問,做好疏導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6、加強內部治安管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堅決杜絕各種刑事犯罪。

7、扶正祛邪,見義勇為,同一切壞人壞事做堅決的斗爭,確保一方平安。

8、定期對各股室進行“四無”即:無政治案件、無重大刑事案件、無職工犯罪、無重大治安災害性事故的檢查。

以上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在本委人秘股。

9、服務站的各項管理制度,由服務站根據自身工作特點,自行制定,并報委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定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