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養老保險數據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21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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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為了提高我X養老保險數據管理和應用水平,加強明確數據采集、數據傳輸、數據檢查、數據庫維護、數據安全工作的責任,制定本制度。
二、相關說明
本制度所稱數據是指業務經辦過程中采集到的,1、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出生年月等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檔案數據。2、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數據。3、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其相關業務數據;數據傳輸是指我X對批量信息數據或規定信息數據的發送、接收過程;數據檢查是指對數據的正確性、完整性、邏輯性進行監督檢查;數據庫管理是指對XX對養老保險數據庫的管理;數據安全是指對于數據傳輸和數據庫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責任主體
各級XXX機關信息中心(含信息化歸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信息中心)負責牽頭實施數據管理,機關各工作部門應加強數據錄入、數據更新工作,不斷提高數據應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關數據管理和質量保證工作。
四、數據采集和審核
(一)基本養老保險檔案數據。
1、數據采集依據:
(1)屬于“兩個確認”對象的已參保人員,以經過“兩個確認”手續審核過的《XX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為數據采集依據。
(2)新參保人員和非“兩個確認”對象的已參保人員,以參保單位填報的《XXX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經業務人員確認無誤后簽字送業務負責人審核后為數據采集依據。
2、數據輸入:
業務人員依據審核后的《XX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進行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檔案業務數據錄入。在輸入數據完成后,應仔細對照,保證輸入無誤后;點擊確認健將數據入庫。
3、數據審核:
(1)“兩個確認”工作結束后,業務人員一次性打印《參保單位職工基本情況表》或生成電子文檔,送業務負責人審核。
(2)對參保單位新增人員,業務人員按月打印《新增參保人員基本情況表》或生成電子文檔,送業務負責人審核。
(3)數據輸入及審核完成后,《XX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參保單位職工基本情況表》、《新增參保人員基本情況表》裝訂成冊或刻錄光盤歸檔保管。
(二)個人賬戶數據。
1、數據采集依據:
參保單位報送的《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分解表》或電子文檔,業務人員根據地稅機關提供的征繳數據或參保單位提供的相應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完稅證》復印件進行審核,對當年分解總額小于或等于當年已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作為個人帳戶數據采集依據。
2、數據輸入及反饋:
業務人員依據審核后的《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分解表》或電子文檔,輸入電腦并打印《年度個人賬戶對賬單明細表》或生成電子文檔,提供參保單位核對。
3、數據審核:
(1)修保單位核對《年度個人賬戶對賬單明細表》無誤后,業務人員打印《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分解表》或生成電子文檔,簽字造業務負責人審核。
(2)業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業務人員打印《個人賬戶對賬單》。
(3)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對《個人賬戶對賬單》數據有異議的,可以在3個月內提出反饋意見,經辦機構業務人員核實確實有誤的,經業務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對個人帳戶數據進行修改。
(4)《個人賬戶對賬單》打印后,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打印的《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分解表》裝訂成冊或刻錄光盤歸檔保管。
(三)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相關業務數據。
1、數據采集依據:
(1)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數據。
社會勞動保險信息系統運行前已退休人員,以其《退休審批表》作為數據采集依據,無《退休審批表》的,以其他法定有效的退休檔案作為數據采集依據。
社會勞動保險信息系統運行后辦理審批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數據由系統自動生成。新增退休人員原則上必須經過社會勞動保險信息系統計算和審批入庫,以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數據完整有效。
社會勞動保險信息系統運行后,新擴面參保單位已退休人員,未經信息系統審批直接輸入數據庫的9以經規定程序審核過的《退休審批表》作為數據采集依據。
(2)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調整及發放等其他相關數據,由社會勞動保險信息系統按月自動生成。各級經辦機構必須通過社會勞動保險信息系統進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調整及發放等業務操作。
2、數據輸入:
業務人員依據《退休審批表》或其他法定有效的退休檔案,補充輸入完善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主要數據空項。
3、數據審核:
(1)完成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主要數據空項補錄工作后,業務人員打印《參保單位退休人員基本情況表》或生成電子文檔,送業務負責人審核。
(2)對新增退休人員,業務人員按月打印《新增退休人員基本情況表》或生成電子文檔,送業務負責人審核。
(3)數據輸入及審核完成后,《參保單位退休人員基本情況表》、《新增退休人員基本情況表》裝訂成冊或刻錄光盤歸檔保管。
五、數據修改
(一)修改申請。
1、縣(市、區)級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含設區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業務部門)確實需要修改已封存的主要業務數據時,應向XXX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提交《業務數據修改申請表》或《補建個人帳戶申請表》,申請數據修改。《業務數據修改申請表》、《補建個人帳戶申請表》格式詳見附件2。
2、主要業務數據修改書面申請時應附原輸入數據的檔案資料和新修改數據的檔案資料。
(二)審批。
1、XXX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縣(市、區)級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含設區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業務部門)提交的《業務數據修改申請表》或《補建個人帳戶申請表》后,由業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機構負責人審核。
2、XX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信息系統負責人依據機構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的《業務數據修改申請表》或《補建個人帳戶申請表》解封相關業務數據。
(三)數據修改輸入和校核。
1、XX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指定專人根據審核后的《業務數據修改申請表》或《補建個人帳戶申請表》進行業務數據修改輸入,修改完成后在《業務數據修改申請表》或《補建個人帳戶申請表》上簽字進業務負責人審核。
2、業務負責人根據信息系統提供的業務數據修改日志進行核對,確認數據修改無誤后在《業務數據修改申請表》或《補建個人帳戶申請表》上簽字。
3、XXX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信息系統負責人按月打印所轄區《業務數據修改日志表》,送業務主管部門作為檢查核對依據,并及時錄入系統。
4、每月底將已完成修改操作的《業務數據修改申請表》或《補建個人帳戶申請表》、《業務數據修改日志表》裝訂成冊歸檔保管。
六、數據傳輸
(一)應落實各級XX機關網絡維護人員,明確管理責任,每日對網絡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如實記錄網絡運行日志,發現網絡運行故障及時予以排除,確保XXX管理網絡通暢運行。網絡運行日志應包括運行日期、各個端口運行狀況、服務器工作狀況、通信設備工作狀況、故障處理排除情況、責任人員簽名等內容。
(二)網絡維護人員對要發送信息、數據應進行最后檢查,對有缺、錯、漏項的應要求錄入部門進行補正,對違反網絡安全有關規定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應拒絕發送。信息數據發送完成后,應及時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不經過網絡維護人員處理的直報信息、數據,由發送部門和接收部門按照上述要求進行處理,網絡維護人員應給予技術幫助。
(四)在啟動應急預案時,網絡維護人員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確保網絡暢通并及時發送、接收信息數據。
七、數據庫管理
(一)各級XXX機關信息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對數據庫的管理,數據庫管理人員應明確管理職責,定時對數據庫進行檢查,檢查情況應記入運行日志。
(二)數據庫管理人員應視工作量情況,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每1~5天進行一次數據備份。不得因數據備份不及時、不完整造成工作損失。
(三)數據庫管理人員發現數據庫不安全隱患或病毒威脅時,應采取措施加以預防或制止,必要時可以切斷用戶接入并向有關領導報告,安全隱患或病毒威脅消除后,應及時將切斷用戶接入。
(四)計算機使用人員應自覺接受數據庫管理人員的監督,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錄入、傳輸、查詢、保存涉密信息數據,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安裝、運行涉密程序、軟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計算機聯接、訪問涉密信息網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下載、安裝、使用與工作無關的程序、軟件。
(五)數據庫批量錄入、查詢必須做好書面記錄,如實記載錄入查詢的時間、數量、錄入查詢人姓名等有關情況。
(六)數據庫中的過期、冗余數據每半年進行一次清理,清理中發現需要刪除的數據,應書面報省局信息中心,經核對批準后方能進行。未經正式批準,不得擅自刪除數據。
(七)數據庫上傳和接收數據,按照本規定第六條辦理。
八、責任追究
(一)因違反上述規定導致XX機關行政許可出現過錯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XXX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許可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違反上述規定導致養老保險發放出現過錯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泄密的,依據國家安全保密和計算機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違反上述規定,視情況每次扣減該單位績效分1~5分,個人責任的追究辦法,由被扣分單位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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