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幾點啟示

時間:2022-12-30 0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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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幾點啟示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市場經濟秩序也相應存在一定的腐敗現象,那就是商業賄賂。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的一項重點工作,也是現階段打擊商業賄賂犯罪、懲治腐敗、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重要內容,此項工作迫在眉睫,必須深入持久將這項工作搞好,從而推動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使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結合檢察工作的實際,就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幾點體會。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銷售或購買商品而采用購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施行后,賄賂犯罪規定了八個罪名,而這八個罪名均涉及商業賄賂,他們分別是:行賄罪、受賄罪、單位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單位受賄罪、介紹賄賂罪、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根據賄賂犯罪的主體劃分,前六個罪名屬于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后兩個罪名屬于公安部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顯而易見,檢察機關在懲治和查辦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中肩負的重任可謂之重。

商業賄賂行為通常表現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最為常見的有回扣、折扣、傭金、提成、好處費等,更加比較隱藏的還有咨詢費、考察費、贊助費等。隨著經濟的日益發展,名目繁多的方式還會被不斷的“發明”出來,針對賄賂方式的花樣繁多,名目不斷更新,這就給我們檢察機關在查處商業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賄賂犯罪提出了一個新課題,商業賄賂與賄賂犯罪在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只是商業賄賂犯罪在賄賂犯罪中它所占據的面要寬得多,這給檢察機關在查處上增加了相應的難度,基于這一點,就要求檢察人員要學深學透賄賂犯罪的相關法律,正確界定商業賄賂犯罪的認定依據,同時我們要拓寬查辦商業賄賂案件的工作思路及對策,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商業賄賂犯罪的新特點,切實查找犯罪規律和根源。在面臨社會經濟領域中出現的商業賄賂犯罪,更要求我們要有一個完整的商業賄賂行為的界定標準,正確區分各種各樣屬于、不屬于或者疑似的商業賄賂行為,從而正確行使檢察機關的職能,要嚴懲那些濫用職權,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了個人的利益驅動,不惜一切手段行賄受賄,危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為,對此,我們要不斷加大商業賄賂犯罪的宣傳工作,同時還要加強與行政機關、經濟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及反瀆職侵權部門的合作,查處其背后涉及商業賄賂的職務犯罪,只是這樣才能使社會經濟有秩序、健康、穩定的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