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浙民工問題調查
時間:2022-02-11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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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多年來,農民一直是中國最大的弱勢群體。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這二十多年,農民的弱勢群體地位得到極大改善的同時,農民階層開始迅速分化和遷徙。最具有社會學意義的現象是,農民工以鄉鎮企業為跳板異軍突起,義無反顧、勢不可擋、堅忍不拔地行走在城鄉之間,并以工人階級后備軍和城市居民預備隊的姿態,執著而耐心地等待著社會的認可。這是有史以來中國農民最偉大的“鳳凰涅般木”,是中國產業工人劃時代的整體性更新。正是在這種認識和感悟的驅使下,農民工問題成為我重點研究的一個課題。
我國目前有多少農民工?
筆者到四川、浙江等地對農民工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總的感覺是,農民工已經成為一個數量巨大、結構復雜、不斷擴張的新生群體。
四川的情況從一個側面充分說明了農民工數量的巨大。一份詳細材料表明,2004年四川有1490萬農民外出務工,比上年增長740萬人;舉家外出務工的農戶達到200萬戶,占全省農戶的10%;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勞務收入達576億元,比上年增長25.2%。對于這幾組數據,可以作三點簡單的分析:首先,1490萬農民工大軍,正巧與北京市總人口相等,意味著四川有30%以上(江西、福建高達40%以上)的農村勞動力“躍出農門”,這個數字相當一個中等國家的總人口。其次,200萬個農戶舉家遷往城鎮,說明了他們告別農村的決心和勇氣,也提醒我們這已經不單純是勞動力的轉移,而且還是人口以戶為單位的群體大遷徙。第三,576億元的農民工勞務收入,大大超過了全省地方性財政收入,對農民增收的貢獻率已超過50%,這標志著農民工勞務收入成為農民增收的主渠道。不僅如此,四川2005年上半年的情況更讓我們關注。截至6月份,全省有1537.36萬農民外出務工,同比增加333.06萬人;實現勞務收入375.58億元,同比增加61億元。四川這種動態性的變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國民工潮發展的強勁勢頭,數量的增長和效益的提高都是歷史上不多見的。
一般認為,決定農民工涌向城市有兩個變量:一是城鄉收入的差距;二是城市對農民工的需求。相當長的時間里,這兩個變量在我國都是客觀存在的,如果政策環境和體制環境寬松,農民工的流量就會加大,反之就會減少。那么,全國農民工到底有多少呢?目前,還缺少這方面的準確數字,在統計概念上也沒有明確的界定。但有兩個數字可以參考。一是鄉鎮企業的就業人數,二是農村勞動力到鄉以外的就業人數。據有關統計和調查分析,2004年,前者為1.38億,后者為1.02億,兩者相加為2.4億。但這兩個數據有交叉重合,鄉鎮企業就業人數中有一些不是農民工,農村勞動力到鄉以外就業人數又不包括在本地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此外,有些鄉鎮企業改制后就不納入鄉鎮企業就業人數的統計范圍,但一線工人仍然以農民工為主體。除上面兩個數據外,還有些相關的數據可以說明農民工群體之宏大。比如,2004年全國春運客運量達18.9億人次,比10年前增長6.7億人次。農民工一般占春運客流的60%以上。綜合各方面因素保守地進行推算,目前我國農民工大概超過1.8億。當然,也有專家估計,我國農民工數量在2億左右。
農民工屬于什么階層?
這些年來,農民工的階層定位并沒有得到社會應有的重視,人們都習慣于把農民工與農民相提并論,似乎農民工與農民沒有什么區別。是的,盡管中國的農民工已經有多年的坎坷歷史,但由于二元體制和二元社會的障礙,農民工一直作為農民的一部分,與農民、與農村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然而,我們也必須看到,農民工已不是原來意義上的農民,他們正在迅速從農民階層中分離出來,逐步成長為一個新的社會階層。
據了解,在浙江,一些進城10多年的農民工,現在都成了企業的中層干部,名副其實的高級“白領”。他們在城里建功立業、娶妻生子,但其身份還是農民,家里還有1畝或者幾分地。這些“白領”農民工說,“我們永遠也不會回到農村了,家鄉的地已經不知道誰在種。自己這一代改變不了農民的身份,下一代一定要改變!”調研中,我深感一些農民工無論是職業還是觀念,都已經不是農民,甚至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民工了。他們不但是現代產業工人,其中優秀分子還是現代企業的管理者和高級技工。據浙江有關部門抽樣調查,在農民工的工作崗位中,技術人員占14.8%,中層管理人員占10.1%。這個比例說明,農民工自身素質和在企業中的地位都有了明顯的提高,他們除了身份和名分之外,與“農民”這個概念越來越遠了。
2004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指出,農民工已經是產業工人的一個組成部分。這一判斷非常正確,意義重大。目前,全國第二產業就業人員中,農民工占57.6%,其中加工制造業占68%,建筑業占80%;在全國第三產業從業人員中,農民工占52%;城市建筑、環保、家政、餐飲服務人員90%都是農民工。也就是說,農民工正在迅速地從農民中分離出來,頑強地融入產業工人階層,并成為產業工人的主體部分。當然,這種分離和融入還處于一個艱難而漫長的過渡期,由于打破城鄉分割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相當長的時間里農民工的農民“血統”還會延續下去。盡管如此,我們還是有充分理由證明,農民工作為一個新的社會階層,具有獨特的經濟需求和政治訴求。雖然農民工的“根”還在農村,但是他們正像“涅般木”中脫胎換骨的“鳳凰”,此時此刻最需要社會給他們一對展翅高飛的雙翼。也就是說,農民工的經濟需求和政治訴求應該得到社會的認可和尊重,乃至得到應有的滿足。
農民工處于何種生存境況?
由于種種原因,這些年來農民工一直作為邊緣化的特殊群體工作和生活著,他們的基本權利和合法權益沒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保障,許多農民工的生存境況令人堪憂。從一定意義上說,農民工既是改革開放的受益者,又是身份社會的受害者。他們生存境況的主要問題是:(一)作為“廉價勞動力”,工資水平低,拖欠時有發生。在用工企業的概念中,農民工與廉價勞動力劃等號。農民工工資水平很低,同工不同酬,是一個普遍的社會就業現象。據有關部門統計,2004年我國農民工年均收入8000元左右,而城鎮工人年均收入15000元左右,相差近1倍。浙江省有關部門調查顯示,7.5%農民工的月工資在600元以下,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許多企業長期以來把壓低農民工工資作為降低企業成本、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主要手段。有的企業主直言不諱地向我們抱怨,“如果提高農民工工資,中國廉價勞動力的競爭優勢將不存在”。即便是很低水平的工資,企業還是想方設法拖欠。這在建筑行業是普遍存在,在其他行業也屢禁不止。去年以來,盡管清欠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由于維護農民工權益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并沒有根本解決。據四川有關部門問卷調查,35.15%的農民工認為按月取得工資有點難,18.87%的農民工則認為很難。看來一些地方還有50%左右的農民工難以按月拿到應得的工資。
(二)作為“超時勞動力”,工作時間極長,超負荷從事繁重工作。涉及工資和工時問題,農民工不得不跳進計件工資和加班加點的陷阱。比如,浙江79.7%的農民工月平均工資在800元以上,聽起來不算太低。但是,這絕不是一周工作5天、一天工作8小時的勞動報酬。筆者在浙江一個擁有5000多名農民工的大型民營企業調研發現,農民工每月只有一天休息,每天工作10個小時。由于實行計件工資,農民工要多掙錢就必須延長工作時間。假如按《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干活,拿到的計件工作肯定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甚至吃飯都不夠。就是在這個企業的食堂里,筆者看到一位農民工正在吃一碗稀飯和一盤土豆片。筆者問他,“花多少錢?”他說,“一元錢”。筆者接著問,“一月工資多少?”他說,“620元,但加班也完不成定額”。一些中小企業里農民工的高工時、超負荷問題就更為嚴重。比如,浙江省海鹽縣某制衣公司的農民工陳飛向信訪部門投訴,他們一天要工作12小時,沒有星期天和節假日,也沒有加班工資。平均月工作時間322小時,比有關規定超出155小時。公司為應付勞動部門檢查,還特別制作兩份工資表。四川省總工會的一個調研材料反映,某服裝有限公司農民工的日工作時間高達13—17小時,一周5天加班,超出了生理極限。
(三)作為“高危勞動力”,社會保障缺失,各種安全事故頻發。四川是農民工的主要輸出地,浙江是農民工的主要輸入地。調查中我們感覺到,無論是輸出地還是輸入地,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都嚴重滯后,絕大部分農民工是在保障缺失的情況下從事相當艱苦、甚至高度危險的工作,工傷、醫療、失業、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很低。據四川有關部門調查統計分析,在縣以上企業就業的農民工,僅有3.41%參加工傷保險,0.84%參加醫療保險,0.83%參加失業保險,2.99%參加養老保險。該省南充市南坪區的私營企業參加養老保險的只有39人,其中農民工寥寥無幾。農民工參保率如此之低,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相當多的企業想方設法逃避參保,以降低企業成本;農民工參保的“門檻”過高,多數農民工想參保但力不從心;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是為城鎮職工設計的,農民工流動性大,個人賬戶轉移無法銜接。尤為嚴重的是,農民工是工傷工亡的高危人群。一些地方農民工的生產生活條件非常惡劣,有的企業設備陳舊,管理粗放,不投入基本的安全裝備,農民工加班加點疲勞過度,導致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四川有問卷調查顯示,62.2%的農民工沒有勞動保護用品,57.75%的農民工沒有經過安全生產培訓,9.3%的農民工發生過一次工傷事故,4.23%的農民工發生過兩次工傷事故。有的小企業、小作坊,化學用品管理混亂,生產、生活、倉庫“三合一”,農民工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品和氣體,職業病發病率很高。一方面農民工極易患職業病,工傷事故嚴重;另一方面農民工發生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后,很難得到合理的賠償,農民工把傷、殘、病帶回家鄉,社會矛盾由城市轉嫁到了農村。
農民工問題有多么重要?
我國進入新世紀以來,“三農”問題已經衍生為“四農”問題,那就是農業、農民、農村問題加上農民工問題。
為什么把農民工問題單獨列出來?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來回答其的重要性。
(一)農民工問題關系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我國農村現在是一家一戶承包土地經營,全國18.37億畝耕地,人均1.41畝,2.49億農戶戶均7.3畝,耕地塊數5.8塊。數以億計農戶的土地微小規模經營,大海的傳統小農經濟,要想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非常困難。農民工現象與這種狀況密切相關,他們外出打工是不得已而為之,是對傳統農業、小農經濟、落后農村的“突圍”。從這個意義上說,農民工問題實際上是“三農”問題的一個關鍵性瓶頸。因為解決“三農”問題,歸根到底是要減少農民,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才能繁榮農村,才能提高農業整體效益。如何減少農民?通過什么渠道減少農民?鼓勵農民外出務工,切實保護農民工權益,及時轉換農民工身份,無疑是一條最重要、最根本的渠道。目前,我國有4.9億農村勞動力,除了已經轉移出來的勞動力,起碼還有1.5億有待轉移。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破解“三農”問題就必須抓住農民工這個關鍵要素,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在新的領域中實現新的突破。實踐已經證明,只有積極引導和組織農民外出務工,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向二三產業和城市轉移,科學有序地減少農民,才能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及時有效地解決農民工問題,就會開辟“三農”工作新天地。
(二)農民工問題關系到工業化、城鎮化和“以工補農、以城促鄉”。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時期,面臨一系列新情況。在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實現“以工補農、以城促鄉”,縮小城鄉差距,農民工是一支不可替代的生力軍。許多人已經認識到,農民工問題解決好了,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步伐就會大大加快,一些難點問題也會迎刃而解。換一個角度說,中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繞不過農民工這道“坎”。現在人們進一步思考的問題是,工業怎樣反哺農業?城市怎樣支持農村?我通過農民工專題調查得出的結論是,以近2億農民工為“反哺”與“支持”的橋梁和紐帶,緊密工農關系,疏通城鄉血脈。比如,四川省今年上半年農民工的勞務收入經銀行和郵局匯回農村287.4億元(不含卡匯等取到),凈增134億元,增長88.%。這些勞務收入是農民工用勤勞和智慧創造的“反哺”和“支持”,不需要任何中間環節、不需要政府投資和企業贊助,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實效最強。過去的歲月里,農民工為工業化、城鎮化作出了非凡貢獻;未來的年代中,農民工還將成為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重要載體。
(三)農民工問題關系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非常及時,非常重要。在制約和諧社會建設的諸多矛盾中,農民工問題最為復雜。特別是一些地方及企業對外來務工人員的不平等待遇,使農民工與企業主的勞資關系緊張,與城市居民的關系不融洽,與社會管理不和諧,有的地方農民工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之一。廣大農民工雖然創造了大量的社會財富,但在城市仍處于邊緣化的狀態,難以融入城市生活。尤其在就業環境差的地方和勞資矛盾尖銳的企業,農民工的逆反心理和苦悶情緒很強烈,農民工高傷亡率、高犯罪率等社會問題突出。比如,南方某地級市每年有1萬名農民工因公致殘,有近5000名農民工因交通事故傷亡;流動人口犯罪率占犯罪總數的97%。由此可見,如果沒有農民工與城市的和諧相處,和諧社會就無從談起。
我國的農民工現象持續多年,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農民工已經滲透到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不僅是一個重大社會現實問題,還是一個重大政治理論問題。在實踐中,我們對農民工現象的認識不斷深化,理論層面的探討也取得了一些成果。現在看來,有必要把農民工問題提升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大實踐和理論的高度,來加以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解決農民工問題應該做些什么?
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在統籌城鄉發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特別是“兩個趨向”重要判斷的提出和“以工補農、以城促鄉”方略的確立,使農民工的就業條件和生存狀況有了很大的改善,社會對農民工給予了更多的關注,地方也創造出一些很有成效的經驗。目前,無論是宏觀的政策導向,還是微觀的企業環境,統籌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條件已經基本具備。這里提出幾條建議:(一)構建城鄉一體化就業體系。農民工問題實質是就業問題。要樹立就業優先的原則,徹底改變重城鎮、輕農村,重市民、輕農民的就業觀念和相關政策,把農業內部、農村區域和農民進城就業一并納入國家就業計劃,分類實施。近期的重點應該是,把解決好農民工就業問題作為構建城鄉一體化就業體系的突破口,制定政策法規,明確工作措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
(二)健全農民工權益保障制度。權益保障缺失是農民工問題的癥結所在。在全社會,要樹立權利面前人人平等、機會面前人人平等、城鄉之間人人平等的理念。進一步清理和廢止對農民工的各項歧視和限制政策,堅決制止向農民工的收費和變相收費。在認真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應當盡快出臺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政策,重點解決農民工工傷、醫療、失業、養老四大保險缺失的問題。與此同時,著手組織起草關于農民工權益的法規。依法保護農民工權益是治本之策。
(三)強化農民工輸出地和輸入地培訓。對農民工的培訓,實際上是要造就新一代產業工人,其意義非常重大。農民工輸出地要抓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前的基本技能培訓,主要措施是擴大“陽光工程”的實施規模,提高補貼標準,試行農民工“培訓券”,使更多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在轉移之前得到一定的知識和技能培訓。農民工輸入地要抓好轉移后的農民工專業技能培訓工作,特別要充分發揮用工企業培訓農民工的積極性,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一定的支持。
(四)穩妥解決農民工戶籍問題。建國以來長期實行的戶籍制度,客觀上起到了城鄉分割的作用。改革現行戶籍制度勢在必行。但是假如簡單地將農民工由農民身份變為市民身份,其弊端可能會產生新的社會問題。解決農民工的戶籍問題,還是要從統籌城鄉發展全局的高度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一要降低城市戶口的“含金量”,二要弱化農村人口遷徙的“尋租”動機,三要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這些方面的工作都要注意節奏和配套,不能操之過急或單獨行動。“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五)改進對農民工的管理和服務。農民進城的“門檻”低了,農民工管理和服務的任務就更重了。目前,全國還沒有一個統籌農民工管理和服務的部門,部門之間既有“各管一段”互不銜接的問題,又有“共管一段”責任不清的問題。應該從自上而下理順農民工工作的關系,農業部應在有關司局盡快設立(加掛)“全國農民外出務工協調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全國農民工就業規劃、農民工工作政策措施、統計農民工數量、疏導農民工流向、農民工培訓等。農民工較多的大中城市也要設立相應的農民工管理與服務機構,切實維護權益,具體指導就業,協調管理事務,提供社會服務。
我們堅信,有黨中央、國務院的關心和支持,有各地方、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和緊密配合,中國農民工———生命力和創造力極強的“鳳凰”,一定能夠展翅翱翔,鵬程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