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賬委代中心成立通告

時間:2022-05-30 0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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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賬委代中心成立通告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村(居)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推進基層民主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村(居)的改革、發展和穩定。經研究決定成立鎮村賬委托服務中心

一、村賬委托服務中心的設置及職能

村賬委托服務中心設立在經管站內,由經管站管理,按公開、公正、自愿委托原則,在堅持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四權不變的前提下,服務中心履行以下職能:①代管村(居)集體資產和會計核算;②健全村(居)財務公開制度;③建立村(居)會計檔案室,代管會計資料。

二、人員配備及職責

村賬委托服務中心設主任1名,由經管站負責人兼任;設記賬員3人,由各村(居)推薦,鎮考核招聘、擇優錄用,持證上崗,每人負責3-5個村(居)的總賬,分類賬的登記和核算;各村(居)設報賬員1人,負責現金收支、農戶往來登記、財產物資登記以及票據領用登記和其他有關賬務報結管理工作。

三、人員管理

村帳委托服務中心的記賬員由經管站考核,工資由服務中心發放,工資標準根據工作量大小、工作實效核實,實行多勞多得;報帳員由經管站和村(居)委會共同管理考核,工資由村(居)發放。

四、資金籌集

(1)村賬委托服務中心辦公設施(如辦公場所、防盜設施等)資金由鎮政府籌集,不得向村(居)集資,也不得在村(居)集體資金中籌取。

(2)村賬委托服務中心委托費,以減輕集體負擔,切實維護村(居)民主權益為原則,根據各村(居)人口規模、業務量大小及村(居)財收支情況,暫按各村(居)總人口數每人每年1—2元標準計提,各村(居)務必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應上交的會計委托費及時足額上繳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