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委區劃代碼清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4-18 1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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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委區劃代碼清理工作通知

各區(縣)人口計生委

為建立全國人口計生系統統一、規范的行政區劃代碼,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年上半年區劃代碼規范化工作的通知》(人口廳函〔20**〕69號)要求,我市需對現有行政區劃代碼進行清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區劃代碼編碼規則

按照國家要求,對于正式行政建制單位,縣級及以上地區一律采取國家標準規定的行政區劃全稱和代碼;鄉級及以下地區需與民政區劃代碼進行比對,不一致的一律按照民政區劃代碼要求重新編碼。

對確因實際工作需要而設置的非正式行政建制單位,要使用規范全稱并參考民政、統計等部門行政區劃代碼賦碼;若民政和統計部門均沒有該建制單位的,可以按照《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區劃代碼應用管理規范(試行)》規定的人口計生專用代碼碼段賦碼。若民政部門行政區劃代碼有誤或變更滯后,可按照《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區劃代碼應用管理規范(試行)》規定的編碼規則并參照統計部門的編碼賦碼。此試行規范請登錄區縣政務專網“最新文件”欄目下載。

二、區劃代碼清理要求

本次調整后的PADIS行政區劃名稱、代碼原則上必須和民政部門的行政區劃名稱、代碼一致,不得隨意添加、減少行政區劃單位。凡是在原區劃代碼中,因各種原因而新增的非正式區劃名稱、代碼(例如大企業、區縣級開發區等),都在本次清理范圍內。但在實際工作中,確實需要保留或者新增、減少行政區劃代碼的特殊情況,需經市人口計生委規統處批準后,再按照國家相關編碼規定進行編碼;同時形成文字材料,報送市人口計生委規統處備案。

三、工作進度安排

4月底前,各區縣人口計生委按照國家的區劃編碼規則,以民政部門行政區劃代碼為標準,對本轄區區劃代碼進行清理。原PADIS行政區劃代碼及最新民政行政區劃代碼,請登錄區縣政務專網“最新文件”欄目下載使用。

各區縣對本轄區內鄉級及村級行政區劃代碼進行清理后,需填寫《PADIS現用區劃代碼與本次集中清理后的區劃代碼變更對照表》(詳見附件)。清理后確定的區劃代碼表及其與PADIS現用區劃代碼變更對照表均須經本級人口計生委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在4月30日前連同電子版文件一并上報規統處。

5月15日前,由市人口計生委規統處組織并培訓,各區(縣)人口計生委登錄全國區劃代碼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完成鄉級及以下區劃代碼變更工作。

6月1日起,國家人口計生委通過全國區劃代碼管理信息系統全國人口計生系統最新區劃代碼并導入PADIS相應子系統,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