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黨費收繳通知
時間:2022-10-14 0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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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黨委、縣直各黨委、縣直屬機關工委、縣直屬黨總支部:
按照**省委組織部《關于轉發〈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的通知》(**組發[**]2號)和伊春市委組織部《關于轉發〈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的通知》(伊組通字[**]11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縣黨員黨費的收繳工作,確保中央組織部《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央發[**]3號)文件精神落到實處,現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學習領會新規定、新要求,層層抓好傳達貫徹。要及時將中央文件精神傳達至各基層黨組織,并認真組織好學習,務必使每名黨員都能及時了解有關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新規定,特別是要組織做好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學習好文件精神。全縣各級黨組織可到**黨建信息網的公示通知欄對文件進行下載學習。
二、全面做好黨費收繳情況的調查摸底。中組發[**]3號文件對黨費收繳標準進行重新規定,為保證我縣黨費收繳工作能夠順利開展,提高繳納黨費的準確性。全縣各級黨組織要根據新規定的要求,迅速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做好每名黨員收入情況調查,并認真填寫《**縣黨員繳納黨費情況統計表》,務于**年4月10日前將打印表和電子表報送到縣委組織部組織科。同時,各級黨組織要將每名黨員**年3月份工資表的復印件一并上報。根據**組發〔**〕2號文件規定,農民黨員每月暫仍按0.2元繳納黨費。
三、進一步加大黨費收繳工作力度。按照中組發[**]3號文件要求,新規定于**年4月1日開始執行,全縣各黨(工)委、直屬黨總支部要切實加大對以前所欠黨費的催繳力度,在4月中旬前一定要將所欠黨費繳清。同時,全縣各級黨組織要嚴格執行新的黨費收繳標準,安排專人負責黨費收繳工作,確保黨費的及時足額收繳。如發現虛報、瞞報、漏報上繳黨費情況,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附:**縣黨員繳納黨費情況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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