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民倒房核查通知

時間:2022-09-11 0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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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倒房核查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今年入汛以來,我縣遭受了特大暴雨和洪澇災害,給大部分鄉鎮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部分災民房屋倒塌。為了妥善安排好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給我縣災民建房提供真實依據,現就做好我縣災民倒房核查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根據救災工作原則,堅持以自力更生為主,輔助以政府必要的救濟。本次核查范圍重點是民政保障對象,即因災倒房中的五保戶、烈軍屬、常困戶和主房全倒戶,其他戶原則上不列入核查范圍。災民倒房必須是長期居住的主房,偏房、長期無人居住的房屋不在統計范圍,有新住房老房倒塌的不予統計,老人有子女的且子女有寬裕住房的不予統計。

二、核查程序

災民倒房核查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讓群眾知道,受群眾監督。災民倒房由本人申請、村委會審核、經村民代表會議評議(是否符合核查條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報鄉鎮政府審查,鄉鎮簽署意見后報縣民政部門備案。申請核查戶要如實填寫倒房申請核查表,鄉鎮、村逐戶進行核查并拍照,建立倒房檔案,做到一戶一檔。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災民倒房核查工作有序開展,各鄉鎮要成立災民倒房核查工作組,統一組織協調災民倒房核查工作。災民倒房核查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鄉鎮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對災民倒房戶核查實行責任追究制,堅持誰核查誰負責,誰出問題誰負責。縣民政、財政和紀檢、監察部門對鄉鎮上報材料進行抽查,對瞞報、謊報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核查資料上報時間為2007年7月20日,逾期不報的視為該鄉鎮無倒房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