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街道擴權改革試點單位經驗匯報材料
時間:2022-09-01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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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作為國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層面,在統籌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促進社會穩定和諧中起著基礎性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通過強街擴權,使街道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顯著增強,但是也存在一些的問題,需要我們予以解決。現將我們強街擴權改革試點單位經驗匯報如下:
一、強街擴權以來的經驗和成效
1、確保街道職責歸位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上級政府及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職能職責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執法誰負責”等原則,科學界定上級政府、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在街道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的權責關系,將上級部門應當履行的職責義務和責任下沉到街道,確保街道在統籌經濟社會發展中不缺位、不越位、能歸位,真正負起本區域改革、發展、穩定的責任。同時以“增強統籌發展能力,培育壯大街道區域經濟,促進街道社會和諧”為出發點,上級的直管部門設置應實行“一街一所”,并堅持“依法下放、能放則放”原則,將上級部門派駐街道的機構一律下放給街道管理。
2、雙重管理到位
通過細化“雙重管理”辦法,凡直管部門的黨團關系實行屬地管理,其負責人的任免、交流應征得街道黨工委同意,主管部門對派駐機構及其負責人考核應征求街道意見,賦予街道對直管部門及其負責人履職情況評議權。
3、簡化行政審批,提高工作效率
城鎮規劃區外的小型項目建設涉及的規劃定點、建設許可、質量監督等審批事項,相關主管部門下放或委托街道負責。不需財政補助投資額在50萬元以內的建設項目,下放給街道會審。物業公司年審、社區醫療服務站(室、點)的審批及年審,占道開挖、停(洗)車場及廣告牌(欄)設置的審批,街道辦事處簽署審核意見。
4、行政執法:“看得見”與“管得著”結合
按照依法行政、權責一致原則,適當下放執法權,實現行政執法權與行政執法責任有機統一,向街道下放或委托規劃、建設等違章處罰權和安全監督處罰權,礦山和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罰權,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權,文化監管執法權,勞動監督執法權等。
二、強街擴權存在的問題
1、街道角色定位不明
涉及街道權力“強化”與“弱化”改革取向的不確定性,由此而成的上級政府和街道權責不清、職能錯位,使強街擴權面臨艱難選擇。
2、“條塊”分割,體制堅冰難打破
政府職能行使的前提和基礎是權力。不同的“條塊”權限劃分必然產生不同的動力機制。目前,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從立法體制到執法體制,從執政理念到執政行為,權力分配的天平總是傾斜于“條條”。在“條條”主導下的“條塊”分割,其結果是部門上劃、權限上收、責任下放。上級職能部門派駐街道的機構,不斷切割著街道辦事處的行政權力。街道面對現行的人、事、財“誰主管誰負責”,做事擔責“屬地管理”原則的管理體制,充滿了苦惱與無奈。
3、權責錯位,行政能力難保證
“條塊”分割,必然形成“人、事、財”不匹配,“權、責、利”不對等狀況。目前,街道面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第一責任人”、眾多“責任書”和“一票否決”的責任壓力,卻在行政管理方面缺少行政處罰權,在國土資源管理和城鄉建設方面缺少規劃權和建設管理權,在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發展上缺少融資貸款權,在安全穩定方面缺少監管執法權,在分配方面缺少激勵調控權,等等。在壓力型管理體制下,街道不得不無條件地承擔著太多上級政府壓下來的任務。權力缺位、責任越位,街道缺乏應有的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三、強街擴權的建議
1、達成共識,形成合力
在強街擴權上,要達成共識,形成合力,應重點解決街道職能是強化還是弱化,有無必要增強街道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問題;縣和街道兩級管理層面,如何實現“人、事、財”,“權、責、利”相統一,如何正確處理“主管負責”與“屬地管理”關系,以及“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等問題。
2、明確目的,鎖定走向
強街擴權,目的是增強街道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推動區域科學發展,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是政府的主要職能。受權力配置制約,街道在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的能力上基本不具備,真正能夠履行的職能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因此,強街擴權,上級政府及職能部門應在有利于街道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兩個方面下功夫,街道也應圍繞加強社會管理和搞好公共服務切實轉變職能。
3、遵循原則,理性擴權
強街擴權必須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依法行政原則。強街擴權應與法律、法規、規章相銜接,按法定程序運作。二是開拓創新原則。強街擴權要按照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向,堅持從實際出發,在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柜架下有所突破。三是權責統一原則。按照“人、事、財”匹配,“權、責、利”統一的要求,盡可能理順上級政府和職能部門與街道的關系。四是循序漸進原則。強街擴權受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大氣候等諸多因素制約,只能依條件成熟度作決策,不可一步到位。
4、精心運作,務求實效
強街擴權是一項高度敏感的工作,態度必須積極,措施更要穩妥。一是要充分醞釀,反復協商,必須達成完全一致才可決策和實施。二是深入宣傳,正確待權,要通過大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引導各方正確待權,防止出現不必要的紛爭。三是落實責任,及時配套,上級政府在作出強街擴權決策后,相關牽頭部門或責任單位,應在限期內拿出相關配套方案并盡快付諸實施。四是督辦檢查、確保到位。強街擴權能否到位,督查督辦是關鍵。上級政府主要領導要掛帥進行督辦檢查,要把強街擴權事項納入責任部門年度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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