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供銷社防汛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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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防汛工作,提高防汛救災能力確保在發生突發性洪澇災害時,使事故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的主要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2005年7月15日修訂稿;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自2006年1月11日起施行;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自2006年8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遭遇突發性洪澇災害威脅人員和安全時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臨江靠河的易發生江河水患,地處低洼和倉房水位較低的易發生洪澇災害,靠山的易遭遇山洪、滑坡、泥石流災害。
(四)工作原則
1.按照“以防為主、措施配套、安全防范、萬無一失”的要求,努力做好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防汛工作,不斷提高防汛水平,確保安全度汛。
2.防汛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級負責。
3.防汛以確保人身和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安全為首要目標,樹立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
4.防汛工作按照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因庫而異,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5.屬地管理,整合資源。緊緊依靠地方政府,加強與當地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其指導和協調作用,實行全員參與,干群結合,平戰結合。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防汛應急體系包括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救援技術指導組)、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法人代表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股(室)負責人組成。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區聯社辦公室牽頭,有關部門參加。
(二)各級組織指揮體系職責
1.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宣傳國家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區供銷社有關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和完善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防汛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2)組織研究分析本轄區防汛形勢,及時了解汛情預警信息,并督促監督企業搞好預防預警工作。
(3)組織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抗洪搶險隊伍培訓。
(4)組織開展防汛工作和預案落實情況檢查,及時提出加強防汛工作薄弱環節和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并督促整改。
(5)協助組織重大洪澇災害的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或協助對災害事故進行調查,界定責任,提出相關處理意見,并按照有關要求上報區供銷社。
(7)定期收集掌握防汛工作狀況并上報區供銷社。
2.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區供銷社有關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
(2)制定本單位防汛工作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組織落實。
(3)成立防汛應急組織機構和搶險救災隊伍,開展防汛常識培訓和搶險救災預案演練。
(4)提前準備搶險救災所需物資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5)加強與地方有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系,確保遭遇洪澇災害時得到有力援助。
(6)出現汛情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程序及時上報情況。
(7)組織或協助組織指揮重大汛情的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8)負責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的災后重建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預警信息
1.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汛期要及時從區供銷社和當地氣象、水文部門了解轄區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情況,并將情況及時報送全體應急指揮部成員。
2.加強與當地防汛指揮機構的聯系,及時掌握當地雨情、水情以及大江大河、水庫的堤防、涵洞等工程信息,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災和風雹災害以及江河發生洪水時,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區供銷社,同時通報全區供銷社職工知曉,作好應急準備。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員預防洪水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搶險組織機構,落實防汛搶險責任人和防汛隊伍,加強防汛搶險隊的建設,成立搶險突擊隊,負責搶險、通訊和救護。
(3)預防特點。根據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設施設備特點確定防洪特點,屋面防漏雨,門窗防飄雨,風口、倉門防進水,墻腳、門縫防滲水,供電系統防短路及防雷擊。
(4)預防重點。明確重點防洪區域、位置和時間。
a.設定重點防洪區域。根據當地水患歷史記載和地理位置標高,確定防洪水位警戒線后,將地處低洼、易澇、易洪區,背靠山體,臨江靠河,地面、地上、地下以及庫外周邊排洪系統排洪能力不足的區域,劃定為重點防洪區域。
b.劃定重點防洪位置。將庫房、倉房、配電室、護坡、排洪系統以及庫外處于主要排洪口的民用建筑和農作物等劃定為重點防洪位置。
c.確定重點防洪時期。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風雹災害的預防主要在每年的5月至9月。
(5)現場處置方案準備。根據不同區域,分別修訂完善防洪、風雹防御現場處置方案,主動應對各種情況引發的洪澇災害。
(6)堅持值班制度。在汛期,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汛情緊急時期要加強夜間巡邏制度。
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要加強與當地水文、氣象和防汛指揮機構的聯系,及時掌握江河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
3.漬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公布漬澇信息,并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或組織低洼地區及時轉移重要物資。
4.山洪災害預警
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加強與當地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的聯系,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掌握預報警報。山洪災害防御預案中劃定易受山洪災害影響的區域和范圍,落實加固或排險措施,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職責,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職工和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區供銷社和政府防汛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搶險救災。
5.預警行動
汛期到來之前,對可能遭受洪水威脅的設施要修筑防范重大汛情的泄洪通道,修繕各設施屋面、地面和室外排水系統,及時疏通排水溝(下水管道),密封倉門通風口,倉門內設置防洪墻。
(三)預警解除
汛情威脅消除后,各級防汛機構要及時預警解除指令。
四、應急響應
根據洪澇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洪澇災害發生后,由防汛應急領導小組在區供銷社和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一)應急報告
1.報告程序
向區供銷社報告情況;對發生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毀的災情,應立即上報。
2.報告內容
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倉儲和人身財產等方面的損失情況,以及事態發展和現場處置情況。
3.報告要求
(1)汛情、險情、災情等防汛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各級防汛應急指揮機構處理。
(2)信息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時跟蹤上報。
(3)屬一般性汛情、險情、災情,由防汛領導小組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二)應急響應分級
1.災情分級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
遭遇洪澇災害,一次造成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Ⅲ級
a.遭遇洪澇災害,一次造成經濟損失50萬元(含)以上,100萬元以下;
b.因洪澇災害,造成1至2人死亡。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Ⅱ級
a.遭遇洪澇災害,一次經濟損失100萬元(含)以上,500萬元以下;
b.因洪澇災害,造成3至9人死亡。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I級
a.遭遇洪澇災害,一次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
b.因洪澇災害,造成10人(含)以上死亡。
2.按照災情分級原則,確定應急響應級別。
(三)應急響應行動
事故發生后實施應急響應。
1.Ⅳ級響應行動
(1)我庫應急指揮部啟動Ⅳ級響應。應做好緊急調撥防汛物資,協調提供救援保障,并加強值班。
(2)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按照職責全力組織指揮防汛搶險工作,及時向區供銷社或當地政府報告情況。
2.Ⅲ級響應行動
(1)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作出防汛應急部署,做好緊急調撥防汛物資,協調提供運輸保障的準備。組織現場搶險救災,及時控制險情。
(2)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按照職責全力組織指揮防汛搶險工作,及時向區供銷社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行動
(1)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議,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參加,作出防汛應急部署,并及時將情況上報區供銷社,啟動Ⅱ級響應。做好緊急調撥防汛物資工作。按照預案搶險救災,及時控制險情。
(2)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按照職責全力組織指揮防汛搶險工作,及時向區供銷社或當地政府報告情況。
4.I級響應行動
(1)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議,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參加,作出防汛應急部署,并及時將情況上報縣供銷社,啟動Ⅰ級響應。防汛應急指揮部宣布進入緊急汛期。做好緊急調撥防汛物資的準備。按照預案搶險救災,及時控制險情。
(2)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按照職責全力組織指揮防汛搶險工作,及時向區供銷社或當地政府報告情況。
(四)指揮和調度
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各搶險隊伍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五)搶險救災
1.出現洪水災害或發生重大險情后,防汛領導小組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與相關部門聯系。
2.防汛領導小組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啟動相應預案并提出緊急處置措施。
3.防汛領導小組應迅速調集我庫的資源和力量,組織全庫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4.處置洪水災害和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各搶險隊伍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六)緊急控制
出現洪水災害后,我庫防汛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七)信息
1.防汛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2.汛情及防汛動態,由區供銷社向區防汛辦統一報送。
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張貼公告、媒體報道等。
(八)應急結束
當洪水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根據響應級別由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五、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所有人員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防汛應急指揮部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公布防汛值班電話,保證汛期通信暢通。防汛指揮部成員的手機在汛期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確保雨情、水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三)工程搶險保障
對易出險的區域,應提前編制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技術指導組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實施。
(四)物資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資。以適應防洪搶險需要。我庫需要準備的防洪搶險物資有:潛水泵、應急照明燈、手電筒、麻袋、編織袋、砂袋、防水布、塑料薄膜、鐵鏟、安全帽、雨衣、雨靴等。并建立防汛搶險物資儲備明細帳,定期盤存,同時檢查其良好情況,并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五)經費保障
每年初財務在預算中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于解決遭受洪澇災害的抗洪搶險費用。
(六)供電保障
要協調好與電力部門的聯系,負責抗洪搶險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必要時使用安裝柴油發電機組供電。
(七)交通運輸保障
要組織好交通運輸工具,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
(八)技術保障
充分發揮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防汛搶險技術指導組的作用。當發生洪澇災害時,由防汛搶險專業技術指導組,具體指導防汛搶險工作的技術問題。
(九)醫療保障
要協調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洪災后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十)安全保障
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防汛應急指揮部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領導小組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安全保衛隊主要負責做好洪災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一)社會動員保障
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防汛應急指揮部要建立與地方政府的聯系,在自身力量不足時,要依靠當地政府,協助做好本庫防汛工作。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處置。
六、后期處置
洪澇災害發生后,應依靠有關部門,組織做好本系統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善后重建和保險理賠等工作。
(一)災后救助
1.協助衛生部門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2.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二)保險理賠
1.保險理賠范圍
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災害事故,包括雷擊、暴雨、洪水、暴風、雹災、地面突然塌陷等,由當地政府及綜合指導股與有關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理賠。對人為因素造成損失、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間接損失、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不在理賠范圍內。
發生人身傷害,需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工傷保險部門申報。
2.需提供的資料
暴雨、洪水、應提供當地氣象或水文部門出具的相關氣象資料。被保險人除了提供上述有關證明外,還應提供其他有關資料,如財產損失清單、事故報告書、出險通知書、施救費用有關發票、必要的帳冊及其他必要資料。
(三)防汛搶險物資補充
根據當年防汛搶險物資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四)防汛工作評價
每年防汛結束后,防汛應急指揮部應對全年防汛工作進行全面的總結。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增添措施,以進一步提高防汛工作水平。
(五)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和防汛搶險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大力進行宣傳和表彰;對防汛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法規和縣供銷社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培訓和演練
(一)培訓
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由我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二)演練
1.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應急指揮部結合培訓每年舉行一次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我區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承儲企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一次抗洪搶險演練。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定義
1.突發性洪澇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臺風暴潮災害。
2.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3.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4.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洪水位逼近倉儲設施時,防汛領導小組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根據供銷社機關及社屬企業實際制定詳細預案,并定期演練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經過搶險救災檢驗后,應及時對預案進行評審,針對情況變化及預案實施中暴露出的問題,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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