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雜志》旨在推動法學研究的發展,促進法律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主要目標是為法學研究者、學者、法律專業人士和相關從業者提供一個交流和發表研究成果的平臺。該雜志關注法學理論與制度、法治建設與改革、法律實踐與創新等領域的前沿與熱點問題,推動法學研究的深入和法律實踐的完善。
內容方面,該雜志涵蓋了廣泛的法學領域。其中包括憲法與行政法、刑事法與刑事訴訟法、民法與商法、國際法與國際私法、環境與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知識產權法、司法制度與司法改革等多個專業領域。通過刊發高質量的學術論文、理論研究、實務研究等類型的文章,該雜志囊括了法學領域內的新理論、新觀點和新成果,為讀者提供了最新的法學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
《中國法律雜志》注重學術性和實用性的結合。該雜志鼓勵學術論文的深入研究和理論探討,同時也注重相關領域的實務案例和創新性研究,以促進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相互滲透和促進。雜志稿件的評審和編輯過程嚴格把關,確保發布的論文具有學術價值、科學性和實踐指導意義。此外,《中國法律雜志》還關注中國法制建設和法治文化的發展。雜志積極報道中國法律體系的發展和改革,關注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改革進展。
《中國法律雜志》的讀者主要包括法學研究者、學者、法官、律師、企事業單位的法務人員、政府部門的法律顧問和決策者,以及對法律領域感興趣的廣大讀者。該雜志以高水平學術成果的發布和法學知識的普及為己任,努力成為中國法學領域的重要媒體和交流平臺。
1.原創作品應具時代感,題材新穎、有創意、貼近生活、內容積極向上。理論稿件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真實、邏輯嚴謹、文字準確。
2.參考文獻僅限于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期公開出版發行的主要文獻,按照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編號,在文中對應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標注。
3.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字,正文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可不編號;如需編號,各層次一律用大寫數字連續編號,依次為:一、(一)、1、(1)等。
4.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5.稿件應在首頁以腳注形式注明作者中文姓名、工作單位、學位、職務或職稱、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宅電、單位電話、手機)、電子郵箱等。
6.摘要須簡潔客觀地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是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的詞或詞組,數量為3~8個,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7.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8.引言是學術論文的開場白,主要說明為什么要進行該項研究工作,提出文章中要研究的問題,引導讀者閱讀和理解全文。
9.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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