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兒所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3 06: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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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安全情況總結

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為了強化幼兒園的安全工作。確保幼兒繁榮人身、飲食安全,保證幼兒快樂健康成長,根據區教委關于幼兒園安全工作規定的指示精神,園針對自身情況進行了詳細周密的自查?,F將自查情況匯總如下:

一、領導班子充分重視

明確職責和具體分工,首先召開領導班子成員會議。成立以校長、園長為首的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各項具體安全工作開展排查活動。同時召開幼兒園老師集體會議,學習教委頒發的文件,要求教師提高責任意識,增強安全常識,切實認識到幼兒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證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護好,簽訂安全責任狀,讓家長放心地將幼兒交到手中。

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幼兒園集體對活動室、寢室、食堂等重點防火場所進行排查,根據教委消防安全指示精神。對電源、電線進行改裝處理,對教室內的插座進行“不用即封”處理,將墻面外漏的插座用膠帶封住,將拖線插座放在高處(孩子夠不著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隱患。檢查各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并對幼兒及教師進行應急預案知識教育,確保緊急情況下幼兒和教職工能夠有秩序地安全撤離、疏散。

三、并要求組織教師明確職責,參加大型社會活動情況管理幼兒園參加大型社會活動需要經教委通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制訂活動應急預案,專人跟班,確保幼兒和教師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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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安全自查匯報范文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安全工作,增進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幼兒飲食安全,保證幼兒快樂健康成長,根據區教委關于幼兒園安全工作規定的指示精神,我園針對自身情況進行了詳細周密的自查?,F將自查情況匯總如下:

一、領導班子充分重視,提高思想意識

首先召開領導班子成員會議,明確職責和具體分工,成立以校長、園長為首的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各項具體安全工作開展排查活動。同時召開幼兒園老師集體會議,學習教委頒發的文件,要求教師提高責任意識,增強安全常識,切實認識到幼兒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證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護好,簽訂安全責任狀,讓家長放心地將幼兒交到我們的手中。

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根據教委消防安全指示精神,幼兒園集體對活動室、寢室、食堂等重點防火場所進行排查,對電源、電線進行改裝處理,對教室內的插座進行“不用即封”處理,將墻面外漏的插座用膠帶封住,將拖線插座放在高處(孩子夠不著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隱患。檢查各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并對幼兒及教師進行應急預案知識教育,確保緊急情況下幼兒和教職工能夠有秩序地安全撤離、疏散。

三、參加大型社會活動情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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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提高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質量,保證兒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招收0-6歲兒童托兒所、幼兒園。

第三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托兒所衛生保健工作。指導全國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轄區托兒所、指導轄區內幼兒園的衛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指導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

第五條托兒所、幼兒園園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衛生設施、娛樂器具及運動器械等必須安全并適合兒童健康發育的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要求。

第六條各類托兒所、幼兒園必須設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設備》標準。(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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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幼兒園收費管理制度

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同時因幼教成本不斷增加,為改善辦園條件,提高幼教質量,以滿足廣大群眾對幼教服務的需求,促進我市幼教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教財〔20*〕1*號、蘇價費〔20*〕379號、蘇財綜〔20*〕101號)精神,經調查研究,現將蘇州市區幼兒園(托兒所)收費管理辦法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市區(含高新區、工業園區)各類公辦、集體辦、民辦幼兒園(托兒所)。

二、收費項目及標準

㈠保育教育費。我市各類幼兒園(托兒所)的保育費、管理費、雜費、代辦費合并為保育教育費,保育教育費用于幼兒園的教職工工資、津貼、獎金及福利費、社會保障支出、離退休人員費用、公務費用、業務費用、修繕費用、圖書及設備購置費用、幼兒活動及學習、生活用品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其他正常辦園經費等支出。

凡經省教育廳確認的示范性實驗幼兒園和市教育局評估認定為市現代化、一類、二類的幼兒園(托兒所),根據本通知規定,按相應的類別收費。其他經登記注冊的幼兒園(托兒所)一律按合格園幼兒園標準收費。公辦、集體辦幼兒園(托兒所)保育教育費標準見附表。20*年9月前已入園的幼兒仍按原收費項目、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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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幼兒教育策略的特征探討論文

關鍵詞:丹麥幼兒園“零”教育學前班“零”收費

摘要:丹麥的幼兒園對本國公民免收學費,幼兒園中實行混齡教育,幼兒園師生自主選擇園內課程,這使得丹麥的兒童在平等、互助、民主的環境中得到身心的發展。丹麥的這些幼教措施,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

丹麥,是世界上社會福利最好的國家之一,在發展教育方面,丹麥政府更是不遺余力,奉行使每個社會成員在文化方面得到發展的文化方針。每年,國家稅收的13%被用于教育和科研,而丹麥總教育經費支出中光是學前教育就占到10.6%。丹麥的學前教育在教育體制、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等方面與我國有著顯著的不同。具體來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零”上。

一、“零”收費

在丹麥,所有的普通學校都是免費的。丹麥人一生可以免費進入小學、中學、預科學校和大學接受教育。公立的學前班,不需要家長為孩子付費。私立的學前班,家長則需要為孩子繳納一定費用。國家初等教育條例規定,學前班歸教育研究部管理。丹麥兒童入托時,由家長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由政府具體安排。托兒所和幼兒園有公立和私立之分,在經費的來源上渠道不同,公立托幼園所的經費由政府提供,私立托幼園所的經費則是由父母交納的,他們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為孩子支付相應的費用。例如,高收入的父母須付出一定的費用,而低收入的父母則可不付。托兒所和幼兒園不論是公立的還是私立的,都受到社會事業部的指導、社會安全法的保護。但是丹麥全國由政府批準的托兒位置數量有限,目前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公立幼兒園的缺乏—年齡在兩歲的丹麥兒童只有15%進入公立托兒所;約50%的3~6歲兒童進入公立幼兒園。找不到正規幼兒園的家長會選擇自己在家照顧孩子、把孩子送往私人開辦的家庭幼兒園等方式。

“零”分組:丹麥學前教育的對象,是7歲以下的兒童。丹麥的學前教育機構總的來說,有三種:托兒所、幼兒園、學前班。丹麥的幼兒教育,教學節奏慢,反對將兒童分成不同的能力小組。自80年代中期以后,丹麥的學前教育實行的是混合年齡編班教育。在托兒所和幼兒園,不按年齡分班,而是以大帶小,讓年長兒童和年幼兒童一起成長。兒童從進學前班的第一周開始,就通過不同的形式,和小學一、二年級的同學一起接受教育,直到他們能適應學校的生活為止。在與年幼的兒童交往過程中,年長的孩子學習如何關心、照顧別人,學會分享;而年幼的孩子也體會著年長孩子的處事方式,學習如何與各種年齡的孩子交流。這樣,不同年齡的孩子都能發展自身的社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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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幼兒園作出各項要求管理規定

一市托幼機構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證兒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兒童神經系統的正常發育,保護消化系統的功能,培養兒童良好的生活習慣??茖W合理地生活作息制度,是完成教育任務的先決條件,有利于兒童的身心健康。

(一)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時間

1、睡眠年齡越小睡眠時間愈長,次數愈多,幼兒期(1-3歲)晝夜睡眠3次,學齡前兒童(3-7歲)晝夜睡眠2次,午睡時間夏季3小時左右,冬季2小時左右,夜間睡眠時間不得少于10小時。

2、進餐幼兒期每日4-5次,學齡前期“三餐一點”,兩正餐間隔時間不宜超過4小時,午點時間安排在中晚餐之間約下午3時左右。

3、上課學齡前期兒童注意力的發育仍以無意注意為主,穩定性差,直到5歲以后,有意注意才有逐步的發展,注意力較能夠集中,小班每節課10-15分鐘,中班20-25分鐘,大班25-30分鐘,上午9-10點之間幼兒頭腦最清醒,精力旺盛,一般上午宜安排兩節作業課,下午安排游戲或室外活動,課間要有10-15分鐘休息時間,讓眼睛和大腦得到充分的休息,消除疲勞,小班宜每日1節課,逐漸過渡到2節課,中班每天2節課,大班每天2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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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4月11日,發生福利院火災,造成4名老人死亡。7月14日,瓜房子村王廟廟家發生火災,造成3名幼兒死亡。為了吸取這兩起死亡火災事故教訓,預防和遏制類似火災事故再次發生,確保社會弱勢群體的消防安全工作,決定對轄內福利院、敬老院、托兒所、幼兒園、寄宿制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細致排查火災隱患,針對弱勢群體的特點和生活環境提供切實可行的安全保障,嚴防福利院、敬老院、托兒所、幼兒園、寄宿制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事故。為了抓好此次專項行動工作,特制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二、專項整治的范圍

福利院、敬老院、托兒所、幼兒園、寄宿制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

三、專項整治的重點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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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學前教育制度研究論文

[摘要]文章主要從學前教育的機構設置、班級規模、課程內容、收費標準等方面,對中、英兩國的學前教育進行了比較,分析兩國學前教育的差異,對中國學前教育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啟示作用。

[關鍵詞]中國英國學前教育制度

中國和英國有著各具特色的學前教育制度。本文旨在比較中、英兩國學前教育的異同,通過分析,發現中國學前教育的不足之處,從而借鑒英國學前教育的先進經驗,以促進我國學前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一、中,英兩國學前教育制度的比較1.結構設置

中國的學前教育機構主要有托兒所、幼兒園和學前班。其中托兒所招收3歲以下的兒童,主要是為父母提供方便和對兒童進行保教,以保為主,保教結合;幼兒園招收3-7周歲的兒童,它是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學前班招收的是沒有條件進入幼兒園的5-6歲兒童(在現階段,它是農村發展學前教育的一種重要形式,在城市是幼兒園數量不足的一種輔助形式)。

英國的學前教育機構主要有:保育學校、保育班、學前游戲小組和日托中心。其中保育學校是獨立的幼兒教育機構,招收2-5歲兒童;保育班附設在小學里,招收3—5歲兒童。保育學校和保育班的主要任務是對兒童進行保健和教養。學前游戲小組招收2—5歲兒童,主要是通過游戲使兒童得到全面發展;托兒所分為日間托兒所和寄宿托兒所,招收2-5歲兒童,主要以保育為主。另外,英國設有幼兒學校,招收5-7歲兒童,屬義務教育,相當于我國小學的一、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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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學前教育差異論文

[摘要]文章主要從學前教育的機構設置、班級規模、課程內容、收費標準等方面,對中、英兩國的學前教育進行了比較,分析兩國學前教育的差異,對中國學前教育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啟示作用。

[關鍵詞]中國英國學前教育制度

中國和英國有著各具特色的學前教育制度。本文旨在比較中、英兩國學前教育的異同,通過分析,發現中國學前教育的不足之處,從而借鑒英國學前教育的先進經驗,以促進我國學前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一、中,英兩國學前教育制度的比較

1.結構設置

中國的學前教育機構主要有托兒所、幼兒園和學前班。其中托兒所招收3歲以下的兒童,主要是為父母提供方便和對兒童進行保教,以保為主,保教結合;幼兒園招收3-7周歲的兒童,它是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學前班招收的是沒有條件進入幼兒園的5-6歲兒童(在現階段,它是農村發展學前教育的一種重要形式,在城市是幼兒園數量不足的一種輔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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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學前教育社會化的演進

一、民國初年蒙養園制度的建立

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成立,蔡元培任第一屆教育總長。在他的領導下對封建教育進行了全面改革。在改革的基礎上,1912年7月教育部召開了臨時教育會議,制定出了《學制系統案》。同年9月,教育部又頒布了《學校系統令》?!秾W制系統案》和《學校系統令》合稱“壬子學制”。自“壬子學制”公布后,教育部又陸續頒布了《小學校令》、《中學校令》、《大學校令》、《師范學校規程》、《大學規程》等,由此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學制系統,合稱“壬子葵丑學制”?!叭勺涌髮W制”中規定:將蒙養院改為蒙養園,招收未滿6歲的兒童。1913年教育部有頒布《師范學校規程》,其中規定“女子師范學院于附屬小學校外應設蒙養園,女子高等師范學校于附屬小學校外應附設女子中學校,并設蒙養園。由此蒙養園附設于其他教育機構,從而脫離了福利機構,歸入了學制系統,彰顯了學前教育的地位。“壬子葵丑學制”的頒布,促進了學前教育規模的擴大,使得中國的學前教育向社會化更進一步。同時,加強了幼稚師范的建設。1912年的《師范學校規程》中規定的課程包括現代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教育理論科學等知識。幼稚師范教育中重視幼兒教師專業理論的培養,促進了幼兒教師專業素質的提高。

二、北洋政府時期幼稚園制度的建立

1932年教育部正式頒布《幼稚園課程標準》?!队字蓤@課程標準》有關內容如下:幼稚園教育的總目標——將尊重兒童自身的快樂、竭力追求兒童身心健康和幸福及為人生發展奠基作為重要內容根本,并以“增進幼稚兒童身心健康、力謀幼稚兒童應有之幸福與快樂、培養人生基本的優良習慣、協助家庭教養兒童并謀家庭教育的改進”四個方面為最終目的;幼稚園的課程包括音樂、故事和兒歌、游戲、社會和常識、工作、靜息、餐點七項,每門課程都詳細規定了授課目標、內容大要和所要達到的最低限度;羅列了17條教育方法。《幼稚園課程標準》是中國第一部有關幼稚園課程的法規,是我國學前教育者在自己的教育實踐中總結經驗建立的符合我國國情和我國兒童身心特點的課程理論體系。由此,結束了中國自清末以來幼兒課程外國化、宗教化、非科學化的混亂局面。這些法規有力推進了中國學前教育社會化的進程。

三、新中國幼兒園制度的建立

新中國成立后,于1949年,召開了第一次去昂教育工作會議,確定了全國教育工作的總方針,明確了改革舊教育的方針、步驟和發展新教育的方向。1951年10月,中央人們政府政務部了《關于學制改革的決定》。這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個學制,它規定了當時我國的教育體系和教育結構?!蛾P于學制改革的決定》中明確規定:幼兒園應在有條件的城市中首先設立,然后逐步推廣。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頒發試行的《幼兒園暫行規程》中規定:幼兒園的任務是根據新民族主義教育方針教育幼兒,使他們的身心在入小學前獲得健全的發育;同時減輕母親對幼兒的負擔,以便母親有時間參加政治生活、生產勞動、文化教育活動等。為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發展幼兒教育事業,1952年2月內務部、教育部、衛生部發出《關于托兒所、幼兒園幾個問題的聯合通知》,《通知》中指出:隨著國家建設和文化建設的日益發展,今后將有更多的婦女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工作。為了幫助母親們照顧和教育自己孩子的問題,托兒所和幼兒園必須有相應的增加……在城市中由廠礦、企業、機關、團體、群眾舉辦。在農村提倡生產合作社舉辦(主要是季節性的托兒所和幼兒園)。教育行政部門在可能條件下,應有計劃地辦一些幼兒園。衛生、教育部門應辦好幾個托兒所和幼兒園,使它們起示范作用。新中國建國初期,經濟比較落后,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單靠國家投資是不可能的,因此確定了公辦和民辦并舉的發展方針,依靠群眾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多種形式興辦幼兒園,從而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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