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4 01:21:51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涉水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加強涉水建設項目管理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防洪減災能力,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現就加強涉水建設項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法制意識

1999年“6.30”洪災以來,我市各級干部群眾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加大水利建設的力度,建設了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建成了150萬畝標準農田,有效地提高了城鎮和廣大農村的防洪抗災能力,改善了生態環境。但是,我市水利環境的大格局沒有改變,涉水建設項目管理上也存在不少問題,防洪減災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因此,各級要進一步加強《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加大對全社會的宣傳力度,特別是要加強對項目建設單位和相關部門的宣傳,充分認識到違法占用水域、侵占填堵河道的危害性和嚴重性。要發揮新聞媒體、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通過曝光、舉報等方式,使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不斷完善保護規劃,進一步明確水利設施和水域保護重點

各地要按照科學發展、協調發展的要求,把事關全市和區域性防洪安全大局的重點水利設施、河道管理納入保護規劃。一要結合實際,認真做好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明確重點保護對象,并向社會公告。二要嚴格按照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涉水建設項目監督檢查,特別是對重要河段的臨跨河建筑物、構筑物等涉水項目,要嚴格按批準方案實施。三要把各類開發區、城區周邊、重點集鎮等作為監督的重要區域,及時掌握動態。

三、嚴格依法行政,進一步規范涉水項目審批程序

查看全文

涉水領域掃黑除惡工作匯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指示精神和有關要求,高度重視,全體干部職工積極迅速行動,有條不紊地開展涉水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現將8-9月“掃黑除惡”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8月27日全市“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推進視頻會后,立即召開局黨組會進行專題研究,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明確了宣傳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擊要有力、聯鄉駐村工作要做實的目標,8-9月期間在各鄉鎮區級、鄉級河道管理內容易出現違法偷采砂石及傾倒棄渣棄土行為的醒目位置懸掛橫幅宣傳標語6幅、給村民發放涉水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資料420多份,制作掃黑除惡專欄1期。同時,在干部職工大會上學習掃黑除惡相關文件和資料,進一步提高了責任感和緊迫感,決心為全區社會政治大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人民安居樂業作出積極貢獻。

二是加強領導責任制,狠抓落實。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局長是此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責任人,充分發揮本部門職能作用,加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推進,發動鼓勵檢舉、揭發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和事實,做到“發現就打”、“一有苗頭就打”、從而取得實效。特別是在堅持有黑打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原則,有效打擊各類涉水等違法犯罪行為;深入、細致、扎實摸排各類涉黑涉惡線索,突出打擊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加強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發現黑惡霸亂及時上報,嚴厲打擊。8-9月加大對水行政執法巡查力度,及時派水行政執法人員定期與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點對河道砂石非法盜采濫采、被取締后又重操舊業的非法采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長期盤踞串通煽動村民、橫行鄉里的“砂霸團伙”,暴力抗法、干擾水行政執法及打擊報復投訴舉報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及蓄意破壞或強行侵占水利設施、煽動群眾惡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現象,同時設立群眾檢舉電話方便群眾揭發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和事實。截止目前,經巡查及群眾電話檢舉,區未發現涉水領域涉黑涉惡線索。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嚴厲。加強本部門的內保工作和干部職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發生,杜絕本部門的干部職工參與黑惡勢力犯罪或充當“保護傘”。嚴格責任追究,對因思想不重視、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而影響“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一律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8-9月按照掃黑辦的統一部署未發現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標過程中,易發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的行為。

二、目前存在問題

查看全文

涉水違法建設查處實施辦法

涉水違法建設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水資源和水環境,嚴重干擾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為了確保防洪安全,確保我市水環境良好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查處違法建設工作意見》的總體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涉水違法建設查處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拆違范圍

涉水違法建設是指在河道、湖泊、水庫等水域管理范圍內的、應經而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許可建設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不按審批許可要求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設施,未按規定期限拆除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及設施,其他違反水利工程管理法規的建設。

此次涉水違法建設查處水域范圍包括:全市境內漢江全段,唐白河、南河、北河、蠻河、小清河等漢江支流全段,中小河流城鎮段及農村人口密集段,小(二)型以上水庫等。

此次涉水違法建設查處區域范圍包括:河流已建堤防的,為堤防管理范圍內的背水面堤防禁腳地、堤身堤坡、迎水面的全部河道灘地;無堤防的河段,為歷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全部河道灘地;水庫為主壩和副壩壩身、溢洪道及壩腳工程留用地。

二、工作目標

查看全文

涉水排污企業環境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以*縣城鎮松花江干流、牡丹江、倭肯河、巴蘭河3條支流以及縣城區飲用水源地為整治重點,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依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強力推進《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的實施,落實松花江休養生息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全縣涉水排污企業。

(二)整治重點:

1、重點城鎮:*鎮、達連河鎮;

查看全文

鎮委涉水警示標志設立通知

各村委、有關單位:

當前,主汛期已到,我鎮各類蓄水工程多處于豐水運行狀態,為防止人民群眾、特別是中小學生溺水事件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據市政府應急辦的要求,各村委及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好監管責任,對各類涉水工程安全情況進行徹底排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望各村委及有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一、水域周圍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水庫、塘壩、河道的主要功能是防洪、蓄水、輸水,不是供公眾游玩活動的場所,各工程管理單位要從保證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出發,對小型水庫、塘壩等重要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如“水深危險!嚴禁靠近!”、“水深危險!嚴禁游泳!”、“塘壩危險!嚴禁靠近!”等,盡到必要的警示及告知義務,提醒群眾注意人身安全。

二、在建水利工程要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要加強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強化在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各施工企業要設置明顯的在建工程臨時性警示牌,警示牌的設置要和工程開工、企業進場同時進行,并及時提醒過往人員注意安全,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嚴防發生安全事故,水利工程建成移交后,管理單位要及時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三、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要求。

1、警示牌要由有管理權限的單位負責設置。各村委、各單位負責各自區域內的水灣、水庫、塘壩、河道警示牌的設置,在建水利工程由施工單位設置。

查看全文

開展水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了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提高企業自律和守法水平,不斷改善水環境質量,完成水污染治理目標任務,根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關于開展水污染防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環委辦發〔2021〕6號)的文件精神,湍水頭鎮黨委、政府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水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整治工作,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整治時限

從2021年7月下旬開始至10月底結束。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推動我鎮生活污水、工業企業廢水、畜禽養殖廢水、散亂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水環境問題進一步得到整治,促進我鎮落實水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努力改善水環境質量,確保2021年如期實現湫水河流域磧口國考斷面消除劣V類水體的目標,穩定達到IV類水質。確保涉黃河流域段水質改善。

三、專項行動整治范圍

查看全文

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內容

依法嚴厲打擊“四河”流域涉水企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對涉水企業,特別是化學需氧量、揮發酚超標涉及的重點河段、重點企業的監管(營環[2009]146號),不斷改善“四河”水質狀況,使*河、*河、*河、*河的污染情況得到有效解決。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整治范圍:*河、*河、*河、*河(俗稱老南河)流域及干流流域。

整治重點:上述“四河”沿河涉水企業。

三、職責分工

查看全文

水務體制改革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委、省政府相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圍繞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全面推進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整合涉水行政事務,提高公共服務效率,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水資源支撐體系。

(二)基本原則:一是統一、高效的原則。整合涉水行政管理機構和職能,加強統一管理,建立運轉協調、行為規范、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水務管理體制;二是城鄉統籌發展的原則。全面統籌城市、農村的水務建設和管理,推動水利進城、供排水下鄉,形成城鄉一體、協調發展的水務管理格局;三是積極穩妥的原則。既要積極探索、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又要緊密聯系實際,把握好改革的時機、步驟和力度,積極穩妥地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二、主要任務

全市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按照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深化政府職能轉變的總體要求和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總體思路,全面整合水務管理職能,調整完善水務管理機構,切實解決職能分散、城鄉分割、權責分離等問題,建立健全職能集中、城鄉一體、責權明晰、協調高效的水務管理新體制。

(一)職能整合

查看全文

區政辦河流水質改善方案

為保證我區河流水質實現穩定達標,根據環函號《關于轉發〈關于確保實現年底全省重點污染河流水質改善目標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到年底,確保我區斷面、橋斷面出水水質穩定達到魚類生長目標(化學需氧量不超過45mg/L,氨氮不超過4.5mg/L);廢水直排企業執行《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修改單要求,即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濃度限值分別不得超過50mg/L、5mg/L。

二、工作要求

1、各街辦、開發區、管理區委員會、區直有關部門對轄區內所有涉水企業加強監管,做到每月現場檢查一次。對影響化肥溝、大圩河污水水質的工業、生活廢水進行嚴格督查,確保不發生偷排高濃度污水事件。加強對河西岸、河河道兩岸的巡查,杜絕私設排污口、偷排污水行為。

2、要求所有涉水企業的污水處理站采取措施,加大中水回用率以減少外排廢水量,對外排廢水不能穩定達標的涉水企業實施限期治理,并按規定時間及要求進行建設,確保外排廢水中各類污染物指標達到《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修改單要求,即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濃度限值分別不得超過50mg/L、5mg/L。

查看全文

小型水利工程提升改造淺析

一、青陽縣小型水利工程現狀

青陽縣位于安徽省南部,地處長江中下游南岸,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土地面積1180.6km2??h內有青通河、七星河、九華河、陵陽河等4條主要河流,均屬長江水系。共有各類水庫62座、山塘3906口、堰壩1041處。近年,青陽縣累計投入小型水利建設資金1.5億元,完成了50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240口山塘擴挖、18條河溝清淤疏浚、100kW小型泵站更新改造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取得一定成績。

二、青陽縣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的問題

1.基礎設施總體薄弱

雖然近年國家投入大量資金對各類水庫、重點河道進行達標治理,但作為末梢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總體現狀仍非常薄弱,興利抗災能力低??h內現有小型水利工程大多修建于20世紀50—70年代,經過幾十年的運行,特別是近10年“兩工”取消后,農村水利建設捉襟見肘,水利設施功能不斷退化,普遍存在山塘河溝淤塞、河堤河壩損毀、機電閘站設備老化、灌排渠系不配套等問題,部分區域“逢雨必澇、少雨必旱”的現象時有發生,成為制約農村水利發展的瓶頸,影響了水利設施整體效益的發揮。

2.前期規劃深度不夠

查看全文